穿越从藩王开始

牧童骑神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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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在转动)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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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来去如梭,究竟由谁来控制?

这确实是一个疑问!

当记忆逐渐演变为一种传说,传说又淡化成一种神话,当诞生该记忆的纪元再次来临时,甚至连神话也被遗忘已久。

哈哈!

在某个纪元。

没错!

有人称之为第三纪元。

是的,有人是这样称呼这个纪元!

那是一个早已逝去的纪元,也是一个将继续来临的纪元。

虽然这很难理解,但确实是如此。

一阵狂风从迷雾群山扬起。这是一阵神奇的风,当然这阵风并不是一个开始,因为在时光之轮的转动中,既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但这的确又是一个开始。

这只是一个开始!

迷雾群山以其峰顶有阴云亘古缭绕而得名,这阵狂风正是发源于峰顶之下,吹往东方,掠过在裂世之战前曾是一片汪洋的沙丘。

卷向双河平原,钻进人称西林的藤根交错、枝叶纠结的森林,击打在两个男人身上。

这两个男人正赶着马车,他们沿着铺满碎石的名为采石场之径的小路前进。

春天在一个多月前就该来了,而此刻的风,却带着刺骨的寒意,就像挟带着冰雪似的。

狂风把兰德·艾瑟的斗篷狠狠地掀向前面,鞭打着他土黄色绑腿上的羊毛,然后席卷着一簇簇羊毛离他而去。兰德真希望他的斗篷能再重一点,不至于被风刮起;或者再多穿件衬衣。

每次他都试图把斗篷拉回来裹紧自己,斗篷老是要挂在在胯间晃荡的箭袋上。

要说用一只手抓住斗篷吧,也不是办法,因为他的另一只手拿着弓,箭已上弦,正时刻准备着引弓而射。

一股特别强劲的狂风把斗篷从手中刮走,兰德不禁看了看走在那匹毛茸茸的棕色母马那边的父亲。随即他觉得自己有点傻,竟然还要确信泰穆是否还在那边。但今天是有些特别:除了狂风来时呼啸声此起彼伏外,这块土地上一片死寂;相比之下,就连车轴转动发出那么低的咯吱声都显得特别响亮。没有鸟儿在林间歌唱,再无松鼠于枝头啾鸣;当然,他并没期待着能听到这些声音,起码,不是在这个春天。

只有常青树和针叶树还有点绿意。年前盘根交错的枯荆棘在树下裸露的岩石上编织成一张张褐色的网;为数不多的杂草丛中几乎全是荨麻;偶尔有些长有锯齿或尖刺的植物;甚至还有一些臭味植物,不小心一脚踩下的话,腐臭就会四溢。四散的积雪点缀着树木丛生的浓荫之地。即使有阳光照到的地方,也无丝毫暖意。苍白的太阳挂在东方的林梢,光线中带有丝丝冷意,仿佛混进了阴影。这真是个毫无舒适可言的清晨,给人带来极不愉快的幻想。

他下意识的摸摸箭扣——箭已在弦上,他随时都能以泰穆所教的方法,以一种平滑的动作引弓而射。对于农场来说,今年的冬天特别糟,比最年长的老人所能记起的任何冬天都糟;

但山里的情况肯定更为严峻,因为大量的狼群已经不堪挨饿而进入双河平原了。狼群一路咬进畜棚,吃了牛、羊、马等等牲口;就连在双河平原已多年不曾出现过的熊也来袭击羊群。天黑外出已不再安全——人和牲畜一样成为猎物;有时,甚至都不必等到天黑。

泰穆仍迈着沉稳的步伐,以矛作杖,走在贝拉那边,狂风把他的斗篷吹得像飞扬的旗帜一样,但他毫不理会,只是时不时地拍拍那匹母马的侧腰,让她继续赶路。

他结实的身板和坚毅的面容,就是这个清晨的中流砥柱;又好比一块顽石,在飘忽不定的幻梦中毫不动摇。尽管风霜满面,灰发满头,他还是一脸坚毅,仿佛即使一场大洪水冲来也不能动他分毫。

他毫不动容地迈着大步,继续沿着小路前进。

他的举止就像是在说:

狼也好,熊也罢,那只是任何牧羊人必须当心的动物罢了;

但它们最好不要企图来阻止我泰穆去埃蒙之领。

兰德满怀愧疚地惊觉,重新注意自己这边的森林——泰穆的无畏无惧让他记起了自己的职责。他比泰穆高一头,是这个地区个头最高的;

除了两人都有着宽阔的肩膀外,他长得一点也不像泰穆。灰色的眼睛和淡红的头发都遗传自他的母亲,泰穆这样告诉他。母亲是外地人,兰德只记得她有张充满笑容的脸,其他的已记不清了,尽管他在每年春天的贝尔泰恩节和夏天的仲夏节都会在她坟上放束鲜花。

颠簸而行的马车上有两小桶泰穆自酿的苹果白兰地,还有八大桶苹果酒,只是在经过一个冬季的储藏后酒味变得稍微过强了点。泰穆每年都要送这么多白兰地和果酒到酒之春酒馆,以备贝尔泰恩节之需。今年他更是早就扬言,这个春天,不管严寒,勿论饿狼,都不能阻止他送酒过去。即使这样,他们也有好几个星期没去村里了——这年头,就连泰穆也很少出门。但泰穆既然说过要送酒,因此尽管他一直等到节日的前一天才送,但这毕竟还是及时的。要知道,泰穆向来是一诺千金、言出必践的。至于兰德,则为能够离开农场而欢喜,就如同他为贝尔泰恩节的到来而雀跃一样。

看着他这边的森林,一种被人暗中观察的感觉涌了上来。一开始他只想不把它当回事,因为除了风,林间再无任何东西移动或作声。但这种感觉不但挥之不去,而且还越来越强烈。他手臂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皮肤刺痛,仿佛皮下正在发痒。

他恼火地用弓蹭蹭手臂,一面告诉自己不要胡思乱想。这边的树林里并无任何东西,如果泰穆那边有的话,他肯定会出声的。他回头瞥了一眼……然后使劲眨了下眼:在他们身后不到二十跨的地方,有个身披斗篷的人正骑马跟着他们,人马一色,都是漆黑,并无任何反光。

兰德一边扭着头看,一边下意识地跟着马车往前走。

骑士的斗篷裹得严严实实的,一直到靴顶,脸孔则深埋在兜帽之中,全身上下,没有一丝外露。兰德隐约觉得那人有点古怪,但那阴暗的兜帽开口强烈地吸引了他的目光。尽管他只能见到含糊不清的脸的轮廓,但他有种正与那人对视的感觉。他无法移开目光,肚里只觉得一阵阵恶心。事实上兜帽里只有阴影可见,但他却感到了一种无与伦比的憎恨,就像他能看到一张狰狞的脸,在憎恨世间任何生物,特别是恨他,恨他超过一切。

突然间一颗石子绊住了他的脚跟,他一个踉跄,眼光从那骑士身上移了开来。弓箭掉在地上,他自己则幸亏在慌乱中伸手抓住了贝拉的挽具才不至于摔个四脚朝天。母马一惊,打了个响鼻,停下来扭头看看是什么抓住了她。

泰穆在贝拉那边皱眉看着他,问道:“你还好吧,孩子?”“一个骑士!”兰德站直身子,气喘吁吁的道,“一个陌生人!他在跟踪我们!”“哪里?”泰穆扬起宽刃长矛,警觉地盯着背后。

“那里,就在——”兰德转身指向身后。他的话顿住了:背后的路上空荡无人。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看看路两边的森林,光秃秃的树木藏不住任何人,但那匹黑马和那个黑衣人却无影无踪。看着父亲疑惑的眼神,他道:“他刚才还在那里。一个黑衣人,骑着一匹黑马。”“我相信你的话,孩子,但那个人现在上哪了?”“我不知道,但他的确在那里出现过。”他一把抓起掉在地上的弓箭,飞快地检查了一下箭尾羽毛,重新搭箭上弦,并半拉开弓。可是并没有什么目标可瞄。“他刚才真的在那里。”泰穆摇摇满是灰发的头道:“如果你真这么认为的话,孩子,来吧。虽然路上全是碎石,马匹也还会留下蹄印的。”他开始走向车尾,斗篷在风中猎猎作响。“如果我们能找到蹄印,就知道他的确在那里出现过。如果找不到……嗯,这是那种让人产生幻觉的日子。”猛然间,兰德终于意识到那骑士到底有什么古怪了。除了曾在他身后凭空出现之外,那阵吹打着父亲和自己的狂风连黑衣人的衣角都没吹动。他觉得嘴都发干了。这不可能,一定是他的幻想。父亲是对的,这是个容易让人幻想的清晨。但事实上,他自己都不相信这一点。只是,要怎样才能开口告诉父亲说,他曾看到一个男人,穿一件狂风刮之不动的斗篷,而又能凭空消失?他皱着眉,紧张地看着周围的森林。四周的一切看上去和以前似乎都不同了。他从咿呀学步开始,就在这森林里奔跑、玩耍。越过埃蒙之领最东边的农场,有个树林被称为水之林,他曾在那边的池塘与溪流中学会游泳;他曾到过许多双河人都认为象征噩运的沙丘探险;他甚至曾和好友迈特·考森及佩伦·艾巴拉到过迷雾群山的山脚下。埃蒙之领居民这辈子都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对他们来说,去邻村走走,比如北上至守望之丘,或南下至岱汶之骑,都是了不起的大事。这么多去过的地方,还没有哪处能让他觉得害怕的。但是今天的西林再也不是他记忆中的西林了。一个能凭空消失的人很有可能会再次凭空出现,说不定下次就出现在他身边。

“不用了,爸爸,没这必要。”泰穆惊奇地看了看他。兰德理了理兜帽,掩饰住脸红。“你是对的,没必要去找根本不存在的东西,特别是我们现在还赶时间去村里头呢。在村里还能避避风。”“到时我要抽管烟,”泰穆慢条斯理地道,“还要在暖烘烘的地方喝杯淡啤。”突然他冲着兰德露齿一笑,“我想你也急着要见艾歌雯了吧?”兰德勉强笑了笑。村长的女儿是他目前最不希望想的,他可不想再有任何困扰。过去几年里,只要他们在一起,她就让他越来越神经过敏。更糟的是,那女孩丝毫也没认识到这一点。不,他当然不希望想艾歌雯来着。

他希望父亲并没注意到他在害怕。这时,泰穆道:“孩子,记住我教你的烈焰与虚空。”这是泰穆教他的奇怪的东西:集中精力想象一道烈焰,然后把全部情感——害怕,憎恨,愤怒等等——都投进去,直到脑里一片虚空。泰穆说过,只要人与虚空合一,那你就能做任何事。埃蒙之领中再无其他人这么说,但泰穆就凭他的烈焰与虚空理论赢得每年贝尔泰恩节的箭术比赛冠军。兰德认为要是自己也能保持一片虚空的话,今年的比赛中他也很可能榜上有名。但泰穆既然在这种时候说这种话,证明他还是注意到了兰德在害怕,虽然他什么也没说。

泰穆吆喝着贝拉再度启程,自己则大踏步地前进,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什么事也不会再发生。兰德希望自己也能像父亲那样勇敢。他试着在脑海里构建虚空,但那片虚空却时不时地化为黑衣骑士。

他试着告诉自己泰穆是对的,黑衣骑士只是他的幻觉;但他对于那憎恨的感觉记得太清楚了。那儿肯定有过什么人,而且那个人肯定是想伤害他。他不停地回头看看背后,一直到身处埃蒙之领有着又高又尖茅草屋顶的房子的包围之中为止。

埃蒙之领紧挨西林,森林在这里逐渐稀疏,直到最后几棵树都已在坚实房屋的包围之中。土地往东逐渐倾斜,尽管时不时有小块树林点缀其中,但农场、以树篱相隔的田地以及牧场从村外一直向东延伸到水之林及其中纵横交错的溪流与池塘。村子向西的土地也同样肥沃,多年来那里一直草木茂盛,但位于西林的农场却屈指可数,越靠近沙丘牧场越少,离沙丘还有几里的地方就没有牧场了,更别说是靠近迷雾群山的地方了。透过西林树梢在村里就可看到迷雾群山,它距埃蒙之领虽远,但从村子里看还是一目了然的。有人说那边的土地太多岩石,好像双河平原其它各地都没有岩石似的;还有人说那是块噩运之地;少数人则嘀咕着根本没必要离迷雾群山这么近。不管怎样,只有最坚毅勇敢的人才在西林耕种。

马车过了第一排房屋,进入村子,一群群孩子和狗便围着车子跑来跑去。贝拉迈着沉重的步伐,一步步耐心地走着,完全无视于在她鼻子底下摔跤翻滚、玩追人游戏和滚环的大声尖叫着的孩子们。最近几个月,孩子们很少有机会尽情玩耍、嬉笑——即使当气候缓和到可以让孩子们出门了,但出于对狼群的害怕,他们还是被拴在屋里。贝尔泰恩节的到来似乎又让他们学会了如何玩耍。

即将来临的节日同样影响着成年人。宽阔的百叶窗打开了,几乎每家主妇都腰系围裙,辫扎方巾,站在窗口抖床单,或在窗台上挂床垫。不管枝头是否有了新叶,没有任何主妇会不在节日来临前大搞春日卫生。每家院子里都挂着毯子,那些来不及溜到街上玩的孩子们,手拿柳条,拼命拍打着毯子,似乎要把满肚子怨气都发泄在这上面。男人们则爬上屋顶检查茅草;经过了一个冬季的风吹雨打,他们要决定是否需要请森·布耶——村里的老茅屋匠——来修理屋顶。

泰穆时不时停下来和村民交谈。由于他和兰德已有多日未曾离开农场,每个人都想知道他们过得怎么样。要知道,从西林来村里的人可是罕见的。泰穆谈起冬天的风暴带来的一次比一次严重的损失;谈起死产的羔羊;谈起本应谷物发芽、绿草遍地,如今却灰褐一片的田地;谈起本应燕雀歌唱,而如今却乌鸦成群的地方。尽管周围充满迎接节日的气氛,这还是可怕的话题。村民们摇头叹气:事态到处都是一样的坏啊。

绝大多数人都耸耸肩膀道:“圣光保佑,我们会熬过去的。”有些人笑着加了句,“就算圣光不保佑,我们也还是会熬过去的。”这就是双河人。有时他们不得不眼睁睁看着冰雹摧毁庄稼,或者狼群叼走羔羊,但他们只是重新来过,多年来一直如此,决不轻言放弃。轻言放弃的人在双河平原早就死绝了。

要不是维特·康佳冲到大街上,泰穆是不会拉住贝拉——总不能让贝拉从这男人身上踩过吧——而停下来和他谈话的。康佳和考普林两家——他们相互通婚如此频繁,人们都搞不清楚谁是这个家族的,谁又是另一个家族的——以好抱怨及爱捣蛋远近闻名。南至岱汶之骑,北到守望之丘,甚至更北到塔轮渡口,无人不知他们的大名。

“维特,我得把这车货尽快送给布兰·艾维尔,”泰穆冲着车上的酒桶扬扬下巴。但这个骨瘦如柴的家伙却一脸烦躁地挡在路中间。没冲到街上前他曾懒洋洋地躺在门前的台阶上,四肢摊开,并不像其他男人一样在屋顶检查,尽管他的屋顶看上去糟透了,早就该请布耶先生来修理了。大多数康佳和考普林家族的人都是这副德行,有的甚至更差。

“我们该拿纳妮芙怎么办,艾瑟?”康佳以命令的口气问道,“我们不能为埃蒙之领找个这样的智者。”泰穆重重地叹了口气道:“这不是我们该管的事,维特。这是妇道人家的事。”“可我们总得做点什么,艾瑟。她说过我们会有一个温和的冬天,还有丰收。现在好了,当你问她聆风时有何收获,她只是对你板着脸,瞪着眼,跺脚就走。”“如果你照你平日的方式那样问她的话,维特,”泰穆耐心地道,“她没拿那根整天带着的棍子敲你脑袋,你就算走运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这些白兰地——”“纳妮芙·艾米拉当智者太年轻了,艾瑟。既然妇女议会不采取行动,那村议会总得要做点什么吧?”“智者又关你什么事了,维特·康佳?”一个女人咆哮着。妻子一冲出房门时,维特就显得畏首畏尾了。黛斯·康佳一脸倔强,身材有她丈夫两个宽,浑身上下无一丝肥肉。她两手叉腰,瞪着丈夫。“你想管妇女议会的闲事,那就试试看自己煮饭吃,当然,不要在我的厨房里做;还有自己洗衣服和整理床铺,当然,这也不能在我的屋顶下做。”“可是,黛斯,”威特哀求道,“我只是想——”“请原谅,黛斯,维特。”泰穆说,“愿圣光保佑你们。”他赶着贝拉继续前进,牵引她绕过那个皮包骨的家伙。黛斯现在正全神贯注的训斥她的丈夫,但每一秒钟她都可能会意识到刚才她丈夫和谁在谈话,那就糟了。

这也是他们父子俩为什么从不接受任何邀请停下来吃喝点什么的原因。埃蒙之领的主妇们一看到泰穆就像猎犬盯住了兔子,她们都想为这个有着一个好农场——尽管它在西林——的鳏夫找个好老婆。

兰德走得甚至比泰穆更快。泰穆不在时,他常常被主妇们围得无处可逃,除非他不顾礼貌地硬闯。通常,主妇们会把他摁在厨房炉火边的小凳上,拿馅饼、蜂蜜蛋糕或肉饼来给他品尝,接着就会上下打量他,就像打量商人手中的称和尺一样,然后告诉他这些东西根本不如她那守寡的妹妹或者她的表姐妹、堂姐妹做得好吃。她们会说,泰穆已不再年轻了,他那么深爱他的妻子是好的,因为这表明他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也会得到他这样的宠爱,可是他服丧也够久了,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个好女人,这是很明摆的事。她们还会说些其他一些类似的话,什么一个男人没有个女人照顾他、帮他避免麻烦是不行的等等等等。最糟的是,说到这里她们往往会停下来,然后故意装作漫不经心地问泰穆到底几岁了。

就像大多数双河人一样,兰德也有一副倔脾气。有时外地人说这就是双河人最主要的特点——他们能给骡子上课,能让顽石点头。主妇们大都是好心的,但兰德特别讨厌被人强迫着做事,而那些主妇们给他的感觉恰恰就像是他背后被她们用棍子戳着一样。所以他飞快地走着,希望泰穆能把贝拉赶得再快一点。

不久他们就走到绿场,那是村中间一片宽阔的广场,通常有茂盛的绿草覆盖,但今春只有寥寥几处绿意点缀在棕黄色的枯草及褐色的裸露土地间。一群摇摆而行的雌鹅圆睁眼珠,在地上找食,但地上并无任何东西值得一啄。还有头奶牛拴在那里,嚼着地上仅有的几根草。

绿场西边,一条名为酒之春的永不干涸的溪流从低位岩层露头中涌出。水流强劲,足以冲倒趟水之人;水味甘甜,胜过其名何止几倍。从泉口往东,溪道迅速变宽,两岸垂杨不断,经过森恩先生的磨房,一直到水之林的沼泽地为止。在那里,溪流分裂成几十道小溪。在绿场,有两座较低的步行木桥横跨清澈的溪流。还有一座桥较宽,也较为坚固,足以让车马通过,所以被称为车马之桥。以这座木桥为中界,从塔轮渡口经过守望之丘南下的道路称为北方之道,从桥再南下至岱汶之骑的路则叫做远古之路。外地人对于同一条路在桥的南北有不同的名称总是感到奇怪,但这条路在埃蒙之领自古以来都是这样叫法。对于双河居民来说,有这么一个理由就足够了。

在远离桥的一边,为贝尔泰恩节篝火晚会准备的柴堆已经堆好。精心搭建的三堆木堆几乎每堆都有房屋那么高大。自然,它们必须搭建在极为空旷的裸露土地上,而不是在绿场;那儿毕竟还是有些草木存在,虽然有些稀疏。节庆那么多节目中,只有不在篝火旁边举行的才会放到绿场上。

在酒之春溪流旁,许多年长妇女一边竖起春之杆,一边柔声歌唱。即使被安置在人们专门为之挖掘的土坑里,这棵被去除枝叶、笔直纤细的杉木树干也立起足有十尺高。一群还不到扎辫年龄的小女孩则盘腿坐在一边,羡慕地看着她们,嘴里偶尔哼着那些大人们唱的曲子的片断。

泰穆吆喝着贝拉快走,但她理都不理;兰德则故意不去看那群女人在干些什么。第二天清晨,所有男人都会为春之杆的存在而假装诧异。中午,未婚女孩会围着春之杆跳舞,用长长的彩带缠绕着它;未婚男子则在一边歌唱。没人知道这习俗从何而来以及为何存在——这是另一个自古使然——但至少它让人们有个借口去唱歌跳舞,尽管事实上双河居民对此从不需要任何借口。

贝尔泰恩节的一天将会是歌声,舞蹈及宴会不断的一天;还有赛跑和各种各样的竞赛。奖品不光为箭术比赛优胜者而设,弹弓、棍术、猜谜、拔河、举重及重物远投赛中取胜者也人人有份,自然,最佳舞者,最佳小提琴手,最快剪羊毛手,甚至最佳保龄球手及最佳标枪手都少不了一份。

贝尔泰恩节其实应该在春的来临,羊羔初诞和谷物初长时举行。尽管现在仍寒意笼罩,但没人愿意把节日推后。人人都需要一些节日的欢庆气氛;最主要的是,如果传闻是真的话,那么今春在绿场将会有一场盛大的焰火表演——如果小贩能及时赶到的话。这一点招来不少话题——这可是十年来的第一次啊,至今人们还在谈论上次的盛况呢。

酒之春酒馆位于绿场的东边缘,非常靠近车马之桥。酒馆一楼由河边岩石搭成,但它的地基则由更古老的岩石构成,有人说这些岩石是远从迷雾群山里运来的;洗得发白的二楼突出于一楼四周。布兰戴尔文·艾维尔——酒馆主人,也是这二十年来埃蒙之领的村长——和他的妻女就住在二楼后边。酒馆的红瓦屋顶——全村就这一家有这样的屋顶——在微弱的阳光下闪闪发光;它那十来根高大的烟囱中,正有三根在冒着缕缕青烟。

一块更大的残余地基伸展在远离溪流的酒馆南端,有人说那曾是酒馆的一部分。如今,一棵巨大的橡树正生长其中,树干合围足有三十步,四处延伸的枝干也有一人那么粗。夏天枝繁叶茂的时候,布兰·艾维尔会在树荫下放上桌椅,让人们在此喝上一杯,乘凉聊天,或下盘石子棋。

“我们到了,孩子。”泰穆伸手去抓贝拉的挽具,但他的手还没碰到带子贝拉就自己停了下来。“比我还熟悉路嘛。”泰穆笑道。

随着最后一声车轴的咯吱声响,头上已有几许灰发的布兰·艾维尔从旅馆里走了出来,满脸堆笑。他挺着肚子,几乎比村里任何人都胖两倍;但走起路来却是让人不敢相信的轻巧。尽管目前寒意甚浓,他还是一席长衫,腰间系着块洁白无瑕的围裙,胸前则挂着枚形如天平托盘的银质徽章。

这里常有贝隆的商人来这里购买羊毛及烟草。这枚徽章,如同那台用来称量商人硬币的大天平一样,是村长的象征。布兰只在有商贩远来及节庆、婚礼上才佩戴它,如今他提前一天就戴上了。但是,毕竟今晚就是贝尔泰恩节前夕——无冬之夜了。今晚,人们会相互拜访、相互馈赠,在每户人家里吃吃喝喝通宵达旦。兰德心想:经过了这个冬季,村长肯定认为无冬之夜就是一个绝好理由来佩戴它了,而不必等到第二日。

“泰穆!”村长惊喜地叫了一声,快步向前道,“圣光保佑,你终于来了。还有你,兰德。近来好么,孩子?”“我很好,艾维尔先生。”兰德答道,“你呢,先生?”但布兰的注意力早就移回泰穆身上了。

“我几乎以为今年你不会再送白兰地过来了,你从没这么迟过。”“这些日子狼群出没,天气恶劣,布兰,”泰穆回答道,“我不想离开农场。”布兰哼了一声,“我真希望除了天气还有别的话题。现在每个人都在抱怨天气。那些本应比我更清楚的人都希望我能把它恢复正常。刚刚我还向艾多奈尔小姐解释了二十分钟,告诉她我对于成群的鹳雀无能为力,但她还是要我……”他摇摇头。

“不祥的预兆。”一个破锣似的声音响起,“从没有鹳雀在贝尔泰恩节的屋顶上筑巢过。”皮肤黝黑、全身筋络盘错如同老树根似的森·布耶拄着一根几乎和他同高、也同样多瘤多节的拐杖向他们走来,圆睁的双眼盯着这俩个男人,“记住我的话,更糟的还在后头呢。”“你什么时候成为预言者,学会阐释预兆了?”泰穆淡淡地道,“还是你现在能聆风,就象咱们的智者一样?这里已经有足够的恶兆了;现在就有一些,正来自咫尺之外。”“你尽管嘲笑吧,”森咕哝道,“如果天气还不暖和起来让谷物能够发芽,不少人在下次收获前就会断粮;到下一个冬天,整个双河平原很可能就只剩下狼群和乌鸦了,如果咱们还有下个冬天的话。说不定这个冬天还会无休无止地持续下去。”“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布兰严厉地问道。森气呼呼地瞪了他们一眼,“你们知道我对纳妮芙·艾米拉没什么好感。第一,她太年轻了,还不能——算了,这还没关系。其次,妇女议会反对村议会讨论她们的任何事情,而她们对于我们的事却常常横加干涉,任意得很。还有——”“森,”泰穆打断他的话,“你到底想说什么?”“我想说的就是这个,艾瑟。去问智者冬天什么时候才会结束,她扭头就走。可能她不愿告诉我们她在风中听到什么,也可能是这个冬天会随着时光之轮的转动永远持续下去,直到纪元之末。这就是我的意思。”“是的,说不定羊都能飞上天。”泰穆反驳道。布兰则摊摊手道,“圣光保佑,让我远离这些傻瓜。森,你身为村议员,竟然也说这些只有考普林才会说的胡话!听我说,我们已有足够多的麻烦——”兰德的衣袖被飞快一扯,接着一个低沉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把他的注意力从那几个男人的交谈中移开。“快来,兰德,趁他们还在争吵。要不他们就会让你干活了。”兰德向下一瞥,不禁咧嘴一笑。迈特·考森正蜷着身子蹲在车旁以避过泰穆他们三人的视线,他那瘦长结实的身子极力扭曲着,如同一只拼命试着将自己再缩小一半的鹳雀。

迈特的眼睛淘气地眨了眨,一如往常。“戴夫和我抓了头獾,又大又老,被拉出洞时它还老不高兴呢。我们打算把它放到绿场上,然后看着女孩子们尖叫奔跑。”兰德笑得更是开心。对于他,这种事再也不像一两年前那样有趣了,但迈特好像永远都长不大似的。他飞快地瞥了瞥父亲——那几个男人还凑着头激烈争论——然后放低嗓门道:“我答应过要把这些酒卸下来的,晚点再找你吧。”迈特朝天翻翻白眼,“扛酒桶!天哪,我宁愿回家陪我小妹妹下石子棋。对了,我还知道比獾更有趣的事。有陌生人来双河!昨晚——”霎那间,兰德的呼吸都停了。“一个骑马的男人?一个骑一匹黑马、着一身黑衣的男人?他的斗篷在风中一动不动?”迈特收敛了笑容,声音更低沉沙哑了。“你也看到了?我还以为只有我一个人看到。别笑,兰德!他吓死我了。”“我没笑你,我也吓坏了。我敢发誓他恨我,还想杀了我。”兰德不禁打了个冷颤。他从没想过会有人想杀他,是真的想杀他。这种事从没在双河平原发生过。拳脚相加,那是有的,或者是摔跤,但绝不是杀人。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恨我,兰德,即使没有都够吓人了。他什么也没做,只是坐在马背上看着我。就在村外。我这辈子还从没这么怕过!后来,我移开了视线——你要知道,这极不容易——只是一会,当我再次看回去时,他凭空消失了!见他妈的鬼!三天了,我每时每刻都想着这件事,走路时都不住地回头看。”迈特想笑一下,喉间发出的却是嘶哑声。“人一害怕,就会想起稀奇古怪的东西。在那一霎那,我还以为是……是暗黑之主。”他想再笑一下,这次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兰德深吸了口气,机械地背诵着古老的谚语以提醒自己,消除恐惧,“开辟鸿蒙之际,万物诞生之初;毁灭群山之外,煞幽谷地之中;囚有暗黑之主,困有背弃之众;随着巨轮转动,直至时光尽头。创世主之手庇护世界,天堂之圣光照耀人间。”他再次深吸一口气,接着道,“另外,即使这个黑夜牧人的脱困了,他来双河平原看着农家男孩干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那个骑士是……是一个恶魔。别笑!我敢发誓。说不定他就是龙。”“你可真是有‘好’想法!”兰德咕哝道,“你简直比森还糟。”“我妈总是告诫我说,要是我再不学好,背弃者就会来抓我。虽然我从没见过伊刹梅尔或者埃吉诺,可我感觉他就是。”“每个母亲都是拿背弃者来吓她孩子,”兰德淡淡地道,“但我们还不是安全地长大了?既然你什么都相信,为什么不认为他是影者?”迈特瞪着他道:“上次我这么害怕是在——不,其实我是从没这么害怕过。我不怕承认。”“我也是。我爸认为我只是被树下的什么影子吓了一跳。”迈特靠在车轮上,一脸阴郁地点点头道:“我爸也这么认为。我告诉了戴夫和依岚·多切尔,从那时起他们像老鹰觅食似的留心四周,但什么也没看到。现在依岚认为我又在骗他。戴夫则认为我只是看到一个来自塔轮渡口的偷羊贼或偷鸡贼。偷鸡贼!”他一脸被侮辱的表情,默默不语。

最后,兰德道:“这一切都太荒唐了,可能他确实只是个偷羊贼。”他试着在脑海里这么想象。可这就好比想象一匹狼会代替一只猫等在老鼠洞前捉老鼠,简直更荒唐。

“我不喜欢他那样看着我。从你刚才的反应来看,你肯定也不喜欢。我们应该告诉别人。”“我们俩都已经告诉别人了,迈特,没人相信我们。你想一想,要是艾维尔先生没亲眼看到那个黑衣人,能说服他我们确实看到过这么个人?他肯定会把咱俩都送到纳妮芙那里看看我们是否都病了。”“但问题是现在我们两个人全都看到了。没人会认为我们俩同时看花了眼。”兰德挠挠脑袋,不知该说什么。迈特在村里是出了名的捣蛋鬼,没几个人逃得过他的恶作剧。现在村里只要有根晾衣绳断了,衣服掉在泥地;或者某根马鞍带松了,把马主人摔倒在地;即使迈特远离千里,他的名字也马上会被提及。有他作证还不如没有。

过了一会,兰德道:“你父亲很可能会认为是你让我这么说的;而我——”他看看马车那边正在讨论的三人,发现父亲刚好在看着他。

村长还在教训森,后者此刻正一脸阴沉,一声不吭。

“早上好,迈切姆,”泰穆一边抗起一桶白兰地,一边轻快地道,“我知道你是来帮助兰德搬果酒的,真是个好孩子。”迈特才听到第一个字时就立马跳了起来,开始后退。“早上好,艾瑟先生。早上好,艾维尔先生,还有布耶先生。愿圣光保佑你们。我爸让我来——”“嗯,他叫你来做事了。”泰穆道,“那是肯定的。你总是能飞快干完他吩咐的活。现在你一定完事了。好了,你们这些小家伙们越快把酒搬进艾维尔先生的酒窖,就能越早见到吟游诗人。”“吟游诗人!”迈特兴奋得大叫,后退的脚步猛地停住;与此同时,兰德也迫不及待地问道:“他什么时候来?”自兰德有记忆以来,只有两个吟游诗人来过双河平原,第二个来时他已经足够大,能坐在泰穆的肩膀上看表演了。贝尔泰恩节,再加上一个吟游诗人与他的竖琴和长笛演奏,还有他的故事……哦!即使没有任何焰火表演,埃蒙之领居民都会在今后的十年内回味无穷地不停谈论。

“荒唐!”森不满地嘟哝,但看了看布兰那充满村长威望的眼神后,也就保持沉默了。

泰穆斜靠在车旁,把手搭在白兰地的桶子上,回答道:“是的,吟游诗人。他已经来了。艾维尔先生说,他此刻就在酒馆的客房里。”“深更半夜才到,”酒馆主人不满地摇摇头,“而且把前门擂得轰天响,全家人都被吵醒了。要不是为了节日,我一定让他自己牵马进马厩,和马睡在一块,管他是不是吟游诗人。你想想,深更半夜的来,居然还砸门!”兰德奇怪地看着他。没有人会在入夜后在村外赶路,更不会是一个人赶路;起码,这些日子里不会。那个茅屋匠又在低声咕哝了,只是声音太低了,兰德只听懂一两个词,好像说什么“疯子”,“不正常”之类的。

“他没有穿件黑斗篷吧?”迈特突然问道。布兰笑得肚子都摇了起来,“黑色!他的斗篷和我见过的其他吟游诗人的一点都没区别。说是斗篷,还不如说是些大大小小的补丁杂脍,而且还是五颜六色的,颜色多的你想都想不到。”兰德大声笑了出来,那是全然解脱的笑。笑声如此之大,他自己都被吓了一跳。把吟游诗人想象成那个邪恶的黑衣骑士真是太荒谬了,但是——他突然尴尬的用手掩住嘴。“你看,泰穆,”布兰道,“入冬以来,村子里就很少有笑声了。而现在,光是吟游诗人的斗篷都能带来大笑。光这一点就值得把他从贝隆请到这里来。”“不管怎样,”森突然插嘴道,“我还是认为这是无谓的浪费。还有那些你坚持一定要放的焰火也是。”“那么说确实有焰火,”迈特道。但森理也不理,继续往下说道,“那些焰火早在一个月前就该由今年的第一批商贩带来。但直到现在也没看见过个商贩,是吧?如果明天他们还不来怎么办?为了放焰火还要另外搞个节日?当然,还要他们记得带上烟火才行。”“森,”泰穆叹了口气,“你和塔轮渡口人一样,对别人总没信心。”“那好,商贩在哪里?告诉我,艾瑟。”“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有焰火?”迈特愤愤不平地问,“那样整个村子里的人都会兴高采烈地等待焰火,就像等待吟游诗人一样。你总该看到了吧,人们光听到一点传言就乐成那副模样了。”“我看到了,”布兰斜瞥了一下茅屋匠,“如果我查清楚了消息是怎样传出去的话……比方说,要是有人在众目睽睽下抱怨什么东西太贵啦之类的,而那东西本来应该是保密的……”森清了清喉咙道,“太老喽,受不住这风了。如果你们不介意,我这就进去让艾维尔女士来点热酒去去寒。村长,艾瑟,先告辞。”他还没说完就朝酒馆里走去。门一关上,布兰就叹了口气。

“有时我真认为纳妮芙是对的——嗯,现在这已不重要了。你们年轻人要好好想一想。是的,对于焰火,人人都是那么兴奋,而那仅是传闻而已。想一想,要是告诉人们将有焰火表演而商贩却不能及时赶到的话——这种天气,天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来——经过了这么长的期盼与等待,人们会有多么失望!所以要隐瞒消息,如果商贩真及时赶到了,那他们的惊喜比得知有个吟游诗人来还不知要高多少倍!”“嗯,如果提前透露消息而商贩不能及时赶到的话,”兰德若有所思地慢慢说道,“那人们将不知有多失望、沮丧,即使贝尔泰恩节的喜庆气氛也不能再唤起他们的精神了。”“你有个好脑子,只要你肯用心去想。”布兰道,“他迟早有一天会和你一样坐在村议会,记住我的话,泰穆。他现在就不比某人差了。”“不管他是否有个好脑子,这一切都不是卸货。”泰穆把一桶白兰地递给村长,一边轻快地道,“我只想坐在温暖的火炉边抽管烟,再来一杯你的上好啤酒。”他把第二桶白兰地抗在肩上,“迈切姆,我相信兰德会感谢你的帮忙的。记住,越早把酒搬进酒窖……”泰穆和布兰都进入酒馆后,兰德看了看他的朋友。

“你不必帮忙的,戴夫不会关着那头獾太久的。”“为什么不帮?”迈特顺从地道,“就像你爸说的,越快把它们搬进去就……”他用双手托起一桶果酒,小跑着向酒馆而去,“说不定艾歌雯就在附近。看你傻乎乎地盯着她像头蠢牛似的不比看獾更有趣吗?”兰德正在车后放弓和箭袋,一听这话不由停了下来。他还真地把艾歌雯给忘了;这并不寻常。但她确实很有可能就在这酒馆附近。他并没多少机会能避免她。况且,他也确实有好几个星期没看到她了。

“嘿,”迈特在酒馆前门喊道,“我可没说过要单枪匹马地干活。你还没坐进村议会呢!”兰德惊醒过来,随即也扛起一桶跟上去。说不定艾歌雯压根就不在附近呢,他这样想着。奇怪的是,这个可能性并不使他感觉好过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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