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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代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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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大路上拾得银两若干。花了一两,置办全身行头一套,花去一两购买笔墨纸砚和桌椅一套。花去一两租的一间简陋房间,花去一两买的生活必需品。剩余散钱放入口袋。

穿好衣服打扮整齐,背上那装着笔墨纸砚的包裹。吃着油条喝着豆浆晃晃悠悠的走出门来。走到杂货铺买几个小马扎和一张小桌子。来到前几天在小吃一条街看好的位置摆下小马扎和小桌子,在桌子上铺好笔墨纸砚。抽出钓鱼竿把做好的条幅绑在桌子腿上,上面写到: 代写家书,代抄书文,代写情书,然后把代写情书又划掉了,价格实惠,童叟无欺。

弄好家伙事,往小马扎上一坐,手里捧着一本泛黄的书本,在那里眯着眼睛看起来等着生意的来临。

“这人只要是倒霉了,喝口凉水都能噎死!”两米之外,卖包子的大婶用一句经典的俗语打开了春光明媚的一天,“李老头家的大姑娘——昨天去她大姨家串亲戚,晚上回来的时候路过前边的小拱桥,在桥口和张家媳妇说了几句话后走到桥尾人就消失不见了,今天一大早李老头就去报官了。官府的人派出去找了一圈,最后看见他姑娘死在的桥下边。你说怎么着?这怪不怪啊,只是一段短短的桥,人上一秒还在走路说话,下一秒就死在了桥下边。人这就说死就死了啊!”

三米外卖油条的大嫂咂着嘴接话儿:“谁说不是呢?世事无常,谁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呢?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本来好端端的一个姑娘,说死就死了!这老天爷做事儿啊,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是猜不透的!无量天尊!”

无量天尊,老天爷行事,真是凡人难料。短短的一段桥就能把活人变成死人,短短的几步路,都能让一个人穿越未来,跨越时空,你就说这事儿怪不怪吧。

说怪吧,你也没人诉说,因为说了别人也不会相信。所以啊,这个倒霉悲催的只能去认命了。不认命又能怎么办,也没有地方去说理去。找官府?官府会当你是个傻子然后把你乱棍打出去,找老天爷?谁知道这会老天爷又在找哪个倒霉悲催的给他安排一次奇妙的履行呢。

那么这个倒霉悲催的人是谁呢?只能是我,只有是我。

就是前几天吧,倒霉悲催的我半夜里发烧发高烧,然后家里也没有了退烧药,我只好忍着发烧带来的不适从床上爬了起来走到外面的24小时营业的药店里去买。看了看手机凌晨1点30分,外面起着大雾,能见度大概只有看手机的距离。然后我摇了摇被烧的有点头疼的脑袋,一步一摇的往前走。走着走着,突然脚下一顿,感到眼前一黑。人不见了。掉进没有盖子的井里了。

然后感到心脏一疼,在那么的一瞬间,我想到了很多很多,但是想这么多又有什么用呢、我还能撑到有人发现我么?我还能获救吗?

在当我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一座破庙里躺着,衣衫褴褛,腹饥难耐,经过一番鉴定,知道自己是在一个饿死了的小叫花儿的身上又活了过来,幸好他也是个男人,万一是女人的话还真不适应。而且洗过脸后在河边照了照发现还是个长得很不赖的男人,于是也就没什么可去要求的了。好在我人虽没什么优点,但是对待世界是友好的,不会怨声载道,想着:我这是穿越了?随后又想到:来都来了,一时半会也不知道能不能回去,还能怎么着?重要的是当下,先努力的活着白,你还能怎么着?现在头等大事就是先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

于是,很幸运的我捡了一些银两然后我就这样坐在了清风朝江南虞城闹市区小吃一条街的街边,夹在一群大娘大嫂大婶中间,干起了我在古代唯一能试试的活:代写先生。

是的,“先生”。这肉身的底子很好,不明白怎么就做起来乞丐,想不明白,就好像想不明白我怎么会在这里重生。

说起做代写先生这个职业,我还是有信心的。我在原来那个时空的爷爷是一个书法大家。从小就打着让我磨炼性格,培养气质这一块去学习书法。以至于在那个时空里面的各种书法大赛拿过各种大奖。即使现在来到古代了,我对自己的书法还是有底气的,古人也是普通人也有很多目不识丁的人。再说我是打小就开始练字,没有道理比不上古代人的书法。

幸亏当时听爷爷的话了去好好练习书法,有这么一个手艺。不然我只能去继续去干乞讨大业做个乞丐了。

代写先生的职业虽然不是什么挣钱的职业,但好歹饿不死人啊。昨天就靠着给人代写家书赚了二十文钱,勉强填饱肚子了。不过看样子今天的运气就不行了啊,眼看着就要到吃饭的点了,还是没有生意。

我不着急,先看书。

正看到“陈员外捧了那对三寸金莲凑上嘴去”这一段,就听见包子大婶老母鸡似的“咕咕咕”地笑道:“唉吆——小先生,这都快到吃饭的时间了,你这里还没有开张的,中午只怕要饿肚子了啊

油条大嫂接着笑道:“要不然你来俺家去吃午饭罢!俺家那口子今儿个不在家,咯咯咯咯!”

包子大婶更是笑得双翅儿乱扑:“大妹子,你可莫要吓着咱们小先生了!你们家那口子不在家能在哪儿?不会是花街里找小凤仙儿去了罢?!咕咕咕咕!”

“去你的!你看他倒是敢!我不打断他那传宗接代的玩意儿才怪!”

清风朝民风开放,这一点我早已观察得清楚了,不然我也不敢拿泛黄的书籍明目张胆的看。不过敢开这种不雅玩笑的也不过是市井粗俗民妇,真正未出嫁的姑娘们是不敢这么说的。

当下也只做未听见这两位的调笑,她们这个年纪的妇人已经是无所畏惧了,连七尺大汉都能被她们说的脸红脖子粗的,我可没那个勇气直面这这些具有大无畏的人。

于是继续看着我的书:“……肌肤吹弹可破,白皙雪滑,触手如玉。那肚兜儿斜挂,露了半抹酥胸,只教陈员外心内作痒百爪齐挠,便伸了手去一把扯下那肚兜儿,但见”

“这位小哥儿,”一个声音响在身前,“请问虞城衙门怎么走?”

抬起脸来,向北一指:“沿着这条街往北走,在第三个路口向西拐,再在第二个路口转向南,直走,路东就是。”出于在前时空有一个爱探险的舅舅,我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最先打听清楚的就是当地的风俗人情,官府在哪里?即使穿越了也是一样。

那人笑了起来,一口大白牙在阳光下很是闪眼:“多谢。……唔!好字!”他眯起眼打量我身后的那块条幅,“笔法清逸,潇洒泰然,嗯嗯,观字知人,小哥儿不是凡品。”

“多谢。”我微微颔首,心道哥们儿你快走吧,我的书正看到关键之处呢。

“不妨……便请小哥儿顺便帮我在这扇子上滕首诗罢。”这人说着坐到了我给顾客准备的那只马扎上,从行囊里掏出把纸扇来,展开了递给我。

这扇子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不过是街边摊儿上的便宜货,扇纸两面洁白如雪,只字也无。

“不知公子这扇子上想滕哪首诗?”我抬起眼皮儿看他。

“小哥儿做主就是。”这人倒是不挑,只管笑吟吟地望着我。

于是打开墨盒,研墨蘸笔,认真在那扇子上书写起来。清风朝是个架空的朝代,我在这儿的书屋里看到过正史上各朝各代的书藉,想来这个时空是完全不同于我曾在的那个时空的,它收容了那个时空某一时段的文化,却没有镶嵌于那一时段中去。

既这么着,我也不怕因大肆引用古人的东西而引出不必要的麻烦,一首自个儿最喜欢的《将进酒》不多时跃然纸上,小心吹干墨渍,递给这人过目。

这人正捧着我的那本书看得浑然忘我,以至于我叫了他两三声才醒过来,舔舔嘴唇,脸上带着抹只有男人之间才懂得的坏笑,凑过来压低声音,道:“小哥儿,打个商量,这书先借我看几天可好?”

“我还没看完。”我伸手去要书。

这人冲我挤了挤眼睛:“我这里也有几本类似的好书,愿借给小哥儿细看……小哥儿这一本,我看完后立即还来,可好?”

“你那里有几本?”我挑眉。

“四本。如何?”他打开行囊,从里面掏出四本明显翻烂了的书来。

我接在手里随手翻了翻内容,感觉还算不错,把头一点:“只要不下雨,我大概每天都在这里,你记得还我。”

“一定,一定,”这人笑得眉眼弯弯,把我的那本书揣到行囊里,而后接过扇子仔细看了一阵,抬起眼来在我的脸上用力盯了几眼,笑道:“小哥儿也喜欢这首《莫生气》?”

随便点了个头,再次伸出手去:“五十文。”

这人扬起眉头,一脸好笑:“你这幡子上不是写着十文么?”

“还有租书钱。”我依旧伸着手。

“喔——对对,”他笑着一拍脑门儿,“租书钱是一本四十文,合计付给小哥儿五十文,小哥儿那里有我的四本书,一共是一百六十文,减去应付小哥儿的五十文,小哥儿再找我九十文就是了。”说罢也伸出一只大手来到我的面前,笑眯眯地看着我。

“也好,”我不急不慌地收回手,“这四本书我不看了,请这位公子收回去,顺便请把我的那一本还回来,您付我十文,咱们两清。”

“嗳嗳——”这家伙连忙赔笑,立刻从怀里摸出五十文钱,抓过我的手,把钱硬塞进来,“开个玩笑而已,小哥儿何必当真呐,啊哈、啊哈哈哈!”一边说着那抓着我的手却不肯放开,生怕我把钱退回给他似的。

我当然不会退给他,我的那本书租金也不过是一文钱而已,平白嫌了三十九文,我傻了吗还他?!

我往回抽着手,却谁料仍被这家伙牢牢握着,不由有些疑心地抬眼看他,他却飞快地松了手,咧嘴一笑:“就这么说定了!改日我来还书。”说着起身,掸掸那件洗得泛了白的天青色外衫,飘飘欲仙地想要乘风归去。

而我也准备收了摊子去吃午饭,眼看包子婶和油条嫂今天情绪有点超于二哈最高指数,留在这里只有被她们调戏的份儿,毫无还手之力——我也不想还手。

才刚站起身,就听得一阵大呼小叫由远及近,漫不经心地抬眼儿一瞟,还没等看清是怎么个情况,就见化仙欲去的那位仁兄被人撞得腾腾腾地倒退了好几步,直接仰在我摆文房四宝的高几上,得亏我反应不慢,向后轻轻一跳躲了开去,那人连桌带椅哗啦啦地翻在地上,墨汁兜头兜脸地洒了一身,毛笔在半空转了两圈后敲在他的头上,弹了一下最终落了地。

我挣钱的家活什儿啊!

就这么一下子,我至少得少吃三顿饭、多接七八笔生意才能补回来。——窦娥!你冤还是我冤?!别以为你不吱声我就怕了你。

我走过去蹲身捡起那支才用了不过几天的毛笔,向上帝祈祷着这支毛笔还能坚持几天,让我多赚点钱。还没有来得及检查毛笔,突觉眼前黑影一闪,紧接着我就感觉像被马车大力的撞了一样仰面倒地,后脑勺儿狠狠地磕在青石砖的地面上,眼前一片金光闪烁。

捂着痛处望向身上这人的脸,却只来得及将一对急切又绝望的眸子印在眼底,他飞快地起身,转眼扎进了大街上的人流之中不见了踪影。在他消失后还不到片刻,七八个骑着马飞奔的人一边吆喝着行人让路一边绝尘而去。

这个家伙大约是惹了什么祸事上身,只怕是逃不远的。

管他,别人的事何用咱们操心。

从地上站起身,拍拍衣服上的土,刚才的那位扇子兄带着满脸满身的墨汁扶起被他撞翻在地的桌凳和笔纸等物,向着我笑道:“抱歉小哥儿,弄乱了你的东西,这是在下的一点歉意,请莫要见怪才是。”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吊铜钱递过来。

毫不客气地伸手收下,向他抱了抱拳:“请了。”而后不再理他,只管将笔墨纸砚胡乱塞进囊中,撤了条幅收拾好桌椅,回转我的临时租住之处。

刚刚跨进院门,就被一个人迎头撞来,于是第二次被人扑倒,桌凳也摔了,背包也飞了,笔墨纸砚散了一地,四本交换来的书也软趴趴地摊在那儿。十分无奈地叹口气,推身上那人起来,那人却一把薅住了我的衣领,一张惊恐万分的脸撑在眼前,尖叫着道:“——死了!——死了!”

“谁死了?”我抓紧自己的衣领,免得被这人拉扯得春光乍泄。

“——她——于家嫂子——嫂子!”这人脸色煞白,在那里尖叫着。

于家嫂子,是我的房东夫人。

我偏过头望向北屋,见屋门开着,出现了一个吊在那里披头散发的身形。

第二章 人命官司

我的房东是一对年轻夫妻,男主人叫于荣,靠给人帮短工挣钱养家,妻子于氏织布卖钱贴补家用,夫妻俩膝下尚无子女,所以便将祖上留下的这套小四合院儿中的两间厢房及柴房出租给人住,倒也能够吃饱穿暖还有些盈余。

夫妻两个自己住的是四合院儿北面的三间瓦房,正中的是堂屋,两边的一间是卧房一间是杂物房。院子西面的两间瓦房分别是厨房和厕所,院子东面的两间则都租住了房客,院子南面只有一间小小的柴房,里面放的不是柴,而是同样租房子住的我。

眼前这个惊惶失措、压在我身上不肯起来的家伙就是房客之一,姓张名成明,二十出头,是个书生。由于科考府试在即,他从远远的乡下来到城里,住不起客栈,只好临时租了于荣家的房子落脚,至今已有十几天。

另外一名房客是个长住户,姓吴名富贵,从外地来的打工者,三十来岁,至今未娶,在虞城一处烧砖子的官窑里做工,租住于荣家的房子已经有两三年的时间。

我吃力地推开书生张成明,站起身,报复性地薅住他的衣领把他从地上揪了起来,顺便甩了他两耳光,总算令他清醒了些,温声儿向他道:“去报官。”

张成明这才反应过来,跌跌爬爬地冲出门去。

顾不得捡起我那些挣钱用的家伙儿们,三步并作两步地跨进北屋,如果于氏是刚刚悬梁,说不定还可以抢救过来,“正常情况下”缢死的过程是三至十五分钟,这要视勒颈的绳索和缢者的体重及身体状况而定。张成名早已吓破了胆,留下他只能帮倒忙,还不如我一个人来。

于氏吊在梁上披头散发的,用于她上吊的是她自己的一根裙带,这根带子已静深深地勒进她的脖颈的皮肤里,脸色发白,口水顺着嘴角留下来,衣服上以及下方的地面上都有或多或少的秽物,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臭味。

可惜,没有救了。于氏下垂着的双手上已经出现了尸斑,现在是晚春时节,这样的气温下尸斑通常会在人死后一至一个半小时内出现,可见于氏的死亡至少已经一个小时以上了。

好端端的这是为了什么呢?昨儿还见她兴高采烈地买了根钗子插在头上倚着门框冲我抛媚眼儿来着,难道就是因为我假装没看到她所以一时想不开寻了短见?小小的自恋了一下。

我抬起头来望向于氏的脸,这张脸还算略具姿色,事实上她也的确是个爱美的女人,每天早晨都要故意打开窗子坐在窗前画上半个时辰的妆。虽然她并没有多少闲钱买新衣,但平日里极注重仪表,同人说话的功夫都要整理自己的衣服和裙摆。

而现在的她估计是抱着必死的心里吧,所以并没有描妆,头发在那散乱着披着。人在生前无论怎样伪装和掩饰,死后呈现的是一具冰凉的尸体什么也带不走。于氏的裙子上和地上的污秽是死亡后由于平滑肌收缩压迫直肠、膀胱所排出来的大小便,这样一个平时注重外表的人选择上吊这样的死法,怎么感觉都有点奇怪呢?

我把于氏妆台前的椅子搬了过来——她用来上吊的那只凳子被她踢翻在地,我踩在椅上站起身来,同尸体相距不过几厘米,凑近颈部细看,见裙带已深陷入喉部皮肤中,缢痕也很正常,是随着裙带由两侧向上,越靠上越浅直至消失——这是缢痕区别于勒痕的特征,勒痕的话一般是水平环形闭锁状,除绳结压迫处外,勒沟其他部位深度较为均匀,没有缢痕倾斜上升和中断的现象,而勒痕又多见于他杀,再加上于氏的尸体面色苍白,说明死者是由于全部的体重压迫在颈前绳套的兜住弧处,导致两侧颈动脉、颈静脉同时闭塞,血管内血流完全中断——由此可见,于氏确实是自己上吊而死,不像他杀的样子。不要问我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因为我有一个当法医的心,上网上图书馆看过这些知识。

从椅子上下来放回原位,我环顾了一下这个房间。于荣夫妇住的这三间瓦房的房门全部是向南开的,因此即便是卧室也可以开门就到院中。靠北墙的是一张老旧的架子床,床上吊着帐子,被褥凌乱。床的旁边是一架衣柜,走上前去小心打开柜门,见里面是叠得整整齐齐的衣衫,在这摞衣衫的下半部分,叠着与于氏自缢所用裙带一套的裙子。

关上柜门,我从屋里出来,满院子去捡我那些笔墨纸砚,才刚收拾妥,就见几名衙役匆匆地跨进门来,后面跟着哆哆嗦嗦的张成明。

为首的衙役先是盯了我一眼,问道:“你是做什么的?”

“于家夫妇的房客。”我立刻走到到一旁给他让路。

“死者在哪里?”衙役头又问。我抬手指给他看,他便同着几名衙役一起进得屋去。

张成明哆哆嗦嗦地走到我的身旁,白着脸道:“这……这可如何……如何是好?”

“你是怎么发现于家嫂子悬梁了的?”我突然发问。

张成明愣了一下,道:“我、我屋里的灯油昨儿个用、用完了,刚才想起这事儿来,便想向于家嫂子讨要一些,谁、谁想到竟看到她……”

“那时她已经死了,你敲门没听见应声就擅自入内了吗?”我紧接着问。

“门、门、门是虚、虚掩着的,”张成明又慌又急,“我敲了、敲了几下,那门就自行开、开了……”

“一整个上午于家嫂子都不曾从屋里出来过么?”我继续盯着他问。

“不、不曾……吧?我、我一直在屋里,没、没有注意——你、你怎么了?为什么问、问我这些?”张成明疑惑地望着我。

“随便问问而已。”我换上无谓的口气,耸耸肩,转身回了我的小柴房,把背包放在我那简陋不堪的小木床上,抓过床头破碗里放着的昨晚吃剩下的半个馒头狼吞虎咽起来。

才刚喝了两口冷水顺了顺食儿,就听见有人重重地敲门:“里面的那个,出来!”

掸去衣服上的馒头渣儿,我将门打开,一名衙役立在外面把我上下一阵打量后道:“你,跟我们去衙门走一趟。”

院子里,张成明哭丧着脸正对着衙役头儿哀求:“官爷,当真与小生无关哪!小生还要备考,这一去衙门,实在是对小生的风评有损,请差爷明鉴哪!”

衙役头儿笑了一声:“你若没干违法勾当还怕什么风评有损?不过是让你去衙门做个证明罢了,这是给在藉百姓销户的例行手续,哪儿那么多废话!走着!”

我回头看了眼北屋,见两名衙役正抬了副担架,将盖着白布的于氏的尸体从屋内抬出来,想来也是要运到衙门去的。

销户手续需要的程序我不懂,但能够把于氏的尸体弄到衙门去倒是最好不过,因为……于氏并非自缢,而是他杀。

就算于氏死意已决,在自己脖子被勒住而造成窒息的那一刻也会觉得相当的痛苦,既然痛苦就肯定会挣扎,全身的重量挂在那根裙带上,经过挣扎扭动的话,脖子上被勒住的周围会出现一些或明显或不易察觉的挫裂伤、表皮脱落以及皮下出血的现象。刚才我近距离地仔细看过:没有。这就足以证明于氏在吊在裙带上之前要么已经死了,要么就是失去了意识,而后被人吊在了梁上,所以毫无疑问地这是一起杀人案件。

再有就是于氏的床铺和衣柜里的衣服。她用以“自缢”的裙带是从衣柜里拿的,那裙带肯定是同与它配套的衣裙放在一起,都被叠于那摞衣服的下半部,而将裙带从中抽出来必定会碰到其它的衣服,可我并没有在其它的衣服上发现有被动过的痕迹,总不会是于氏在一心求死的情况下还有那样的心情把动过的衣服再整理一遍吧?就算是有,那么床上凌乱的被褥又做何解释呢?被褥可是在明面上的,似乎更有理由被叠得整整齐齐才是。

杀人需要动机,自杀更需要动机。说于氏是自缢,那么她的动机是什么?昨天还有心情买新首饰、言辞暧昧地勾搭伪男子我,只不过一个晚上的时间她的情绪就经历了巨大的变化而决心求死了吗?

昨儿……她的老公于荣似乎并没有回家呢。

跟在这帮衙役的屁股后面儿,我和张成明被带往了虞城府衙。

虞城府衙,坐北朝南,大门前一道照壁,画四脚兽一只。正中有门三扇,一正两侧,正门上悬有一匾,黑底金字书着“清城府衙”四字。进入大门,走上一段距离,正对着的是二门,也是三扇,正中一扇上匾额写着“仪门”,取“有仪可象”之意。仪门之内是一处大天井,正中竖着一架牌坊,横额写着“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的戒石铭。天井两旁分左右各有三间大房和四间小房,大房门匾上分别写有“吏、户、礼、兵、刑、工”的字样,这是衙门里依朝廷六部而设的六房书吏的办事处,小房则是给衙役们休息用的。穿过天井再往后走,那就是府衙大堂了,知府大人审案子的地方。

衙役们只把我和张成明带到了户房就散了,抬着于氏尸体的几个人从府衙大堂旁边的月洞门穿过去,大概是去了停尸间。

衙役头儿留了下来,待户房的书吏调出于氏的户藉卷宗来后,便让我和张成明讲明发现于氏尸体的经过,由书吏抄录在簿纳入卷宗,最后放在已注销人口的档案柜里。

看样子,于氏之死要被列为自尽身亡而了结了吗?我摸摸下巴。

……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才刚穿来古代,还是在一名小叫花身上复活的,目前还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情况,就不要参合了。大家就当这个世界没有我好了,于氏总归是死了,有我没我结果都是如此。

我和张成明的证明词已经誊录妥当,书吏挥了挥手:“行了,没你们事儿了,回去吧,有事在通知你们。”

刚刚踏出户房的门,就见匆匆跑过来一个衙役,叫道:“且慢!你们两个!还不能走!”

衙役头便问他:“黑子,什么事?”

黑子奔至面前,喘着道:“头儿,上头说升堂,要这两个人上堂听讯。”

衙役头儿搔了搔脑壳:“这是为的什么?莫非宋先生那里查出什么问题来了?”

唔,看来我想躲清闲还是不成的了。那位宋先生何许人也?仵作么?

跟着衙役头儿回身行往府衙大堂,见正中是暖阁,暖阁影壁上绘有青天红日,头顶匾书“明镜高悬”,下设公案高椅,案上文房四宝并签筒惊堂木。

暖阁左侧设一桌一椅,坐了个书吏,右侧设木架堂鼓,两边列队立着手执皂棍的衙差,万事俱备,只差一个知府大老爷。

“先跪这儿罢。”衙役头儿道了一声儿后便立到了左边第一个位置上,张成明早吓得软了,话音儿才落他就扑通一声儿跪在了地上,我磨叽了一阵,最终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好入乡随俗地弯下了双膝。

一时听得大堂后厢的二堂内有人击磬,那是知府大人已到堂的讯号,就听得一阵慢悠悠的脚步声儿徐徐转来,伴着声儿懒洋洋的笑:“扰了本府的午饭,今儿结案后无论凶手还是人证,统统先拉下去打十大板再说!”

张成明“冤枉啊——”一声尖叫,直把我吓了一跳,错了错身离他远了几厘米,才要抬起脸来去看看这位滥用典刑的知府大人的尊容,便听得堂上众衙役“威——武——”齐喝,倒还真有那么一股令人不得不敬畏低头的压迫感,于是不好再看,将头半垂,听这位知府大人懒洋洋地道了声儿:“升堂。”

第三章 知府大人

升堂鼓罢,听得的声音由公案后散散漫漫地飘下:“死者于陈氏的尸首经本衙仵作检验过后认定为他人所杀,因此本府予以立案审理。王班头儿,与本案有关人员可都带来了?”

王班头儿就是刚才的那位衙役头儿,出列行礼道:“回大人,有两名人证已带到,死者于陈氏的丈夫于荣由于案发时未在家中,属下已经派人去找他了,另还有一名房客,此时应该在来府衙的路上了。”

知府大人只“嗯”了一声儿,王班头儿就退回了列队中。接着听见茶杯响了一声,大约是喝了口茶,而后才道:“从左边这个开始,自报家门。”

左边那个是张成明,闻言哆哆嗦嗦地道:“回、回青天大老爷,小生张成明,江南景城外桃花村人氏,因要来于城参加府试,所以暂时租住了于荣家的房子,至今已有十八日,望大老爷明鉴!”

知府大人只懒懒地哼了一声儿:“下一个。”

“我……咳,小民姓周,”我依旧半垂着头,“单名一个天字,江南秀城外荷香村人氏,到虞城谋生过活,租住于荣家房子已有六日。”

秀城荷香村,那是包子大婶的家乡,白天里听她同油条大嫂闲聊时得知的,正好搬过来用在自己的身上,否则若说我就是虞城人,那又何须租住房子,说别的地方我又不大了解,除了虞城就只知道秀城的荷香村这个地名儿了。而若实话实说自己是个乞丐的话,又不好解释为什么现在衣冠整齐,说不定会被勒令着把那捡到的十两银交公,那银子我已花了不少,短时间内根本凑不齐十两,万一再因此获个罪、发个配,我这一次又白活了。

所以,不扯个谎混过去是不行的。

知府大人喉间嗬嗬一笑:“‘周天’?‘周天’,唔,这名儿有意思。”

名儿是本名,虽然我穿了,保留原名儿也算对原来的世界存个念想儿。

“你们两个谁第一个发现了于陈氏的尸体的?”知府大人开始正经儿问案。

“回、回青天大老爷,是、是小生。”张成明哆嗦着答话,真不知道他这几两小胆儿还怎么考功名做大官儿。

“给本府说说经过罢。”知府大人打了个呵欠。

张成明便将经过哆嗦着讲了一遍,同我在于家院子里问他的那几句基本一致。知府大人随手翻了翻公案上的几页纸,慢悠悠地说道:“仵作对于陈氏的验尸结果是:于陈氏死于昨儿夜里寅时至卯时这一段时间。张成明,这段时间内你在做什么?”

张成明吓得伏在地上:“回回回回回大老爷的话话:小生昨夜一直读读读读书至至至丑时,因油灯灯灯的油用用用用完了,这才才才才睡下,请大老爷爷爷明鉴哪!”

知府大人便又道:“周天儿,你呢?”

天字的儿化音从没人叫得这么顺口,就好像我同他有了多少年的交情似的,

“回大人,小民昨晚亥时就已睡下,直至今早辰时。”我不紧不慢地作答。

正说着话,听见有衙役上堂报曰于陈氏的丈夫于荣和另一位房客吴富贵到了,一并带上堂来跪在我和张成明的身旁,各自报过家门后又分别回答了关于昨晚都在做些什么的问题。于荣因给人做短工,在雇主家连夜砌花池子,所以昨晚并未在家,吴富贵则说他昨天喝了酒,早早就睡下了——表面看来,这几个人似乎都没什么问题。

于荣夫妇每晚睡前都会从里面把院门锁上的,我的柴房挨院门较近,所以昨天晚上我清楚地听见于氏锁院门的声音,既然于荣要连夜在雇主家里干活,那就不必给他留门了,如果有突发事件他半夜里回来,那也只好敲门等开。于荣家的院墙有一人半高,东、北、西三面都有邻居的房舍比肩相连,南侧是院门所在,门外正对着大街,就算无人看见,以墙的高度来看,于荣也不大可能能够翻墙入院。因此,犯罪嫌疑人中于荣可以第一个暂时性地排除掉。

既然于荣翻起墙来不是件易事,那么对于外人来说也是一样的不易,而且据我所知,于荣的左邻右舍都养了看家狗,就算有人越墙翻至于荣家的院内,那些狗必然会闻声大吠,除非翻墙的就是他的这几位邻居本人。

因此,恐怕还需要得到于荣家邻居的不在场证明才能将凶嫌范围缩得更小。而且我更倾向于邻居或是房客犯案的可能性,于陈氏水性扬花的性子与于荣不常在家的事实情况注定了这件案子充满了红杏的味道。

那位知府大人喝了口茶,慢条斯理地道:“于荣的雇主及其邻居可带到了?”

有衙役应了,并且将几人带上堂来。问讯的结果证实于荣昨晚确实在雇主府中干活,而左邻和右舍,昨夜一个是举家去亲戚家串门一夜未归,另一家是六十多岁的老两口,更不可能翻墙入院,就算当真翻进去了,以那老爷子的体格要想杀死于陈氏并且将她吊到房梁上去还确实不是件容易事儿。这么一来,凶嫌的范围便落在了书生张成明和长工吴富贵的头上。当然……还有我。

“说罢,你们三个。”知府大人懒洋洋地笑,“是谁奸杀了于陈氏?”

奸杀?唔,是仵作验尸的结果。可惜了,这是古代,否则只需验一验于陈氏体内残留的东西就能直接找出杀人凶手来。

是五大三粗的吴富贵?还是胆小如鼠的张成明?表面上看来似乎吴富贵更有可能一些,但是人不可貌相,扮猪吃老虎的事并不少见。

“冤枉哪——”张成明又是一声尖叫,整个人几乎完全趴在了地上,痛哭流涕外加拼命叩头,我亲眼看见一缕鼻涕被他沾在了大理石的地面上拉出一根晶亮的丝。

“哭喊者板子伺候。”知府大人只淡淡地道了这么一句,张成明立刻便收了声。

“王班头儿,张成明说他油灯里的油用完了……那灯你可检查过了?”知府大人问向衙役头。

“回大人的话,检查过了,灯里的油确已用完。”王班头儿出列答道。

“吴富贵,昨天你同谁喝的酒?”知府大人突然又将问题转向了吴富贵。

吴富贵愣了一下方道:“回、回大老爷的话,昨儿个小民下工回来,自个儿在路边酒摊子上喝的,并、并无旁人相陪。”

“唔……眼下看来,只有你们三人无法证明案发时不在现场,因此奸杀于陈氏之人必然是你们三人中的一个。这件案子嘛,说大不大,说小么,也不能潦草完事儿。你们须知老爷我的这顶乌纱才戴了不过一年,还不想早早摘下,所以老爷我是宁错杀一百也绝不能放过一个。你们三个要么就一齐打入大牢等着秋后问斩,要么就给老爷我好好儿想想:是痛快地自了首免去大家的麻烦呢,还是有什么可疑之处、可疑之人未曾对老爷我尽述呢?”知府大人慢悠悠地说着,那懒洋洋的语气非但不会让人认为他是在开玩笑,反而还有种无形的杀意,令人对他那“宁错杀一百不放过一个”的话深信不疑。

这个知府,昏官一位。

张成明最先吓抽了,浑身抖如筛糠,却又不敢放声喊冤恐挨板子,哆嗦了一阵,突然想起了什么事又下定了什么决心似地伸手向我一指:“他!回青天大老爷,是他!肯定是他!他是凶手!”

我偏头看他,见他满脸水当当地泛着鼻涕的光泽,让人很想用大板子好好儿地“怜爱”他一番。

“这个姓周的——他、他就是个小白脸儿!”张成明声音也高了,腰也不软了,一口气说五个字也不费劲儿了,“小生曾见过于陈氏去他住的那柴房里待了将近半个时辰才出来!平日里两个人也眉来眼去的,言行极不检点!望大老爷明鉴哪!”

“周天儿,”知府大人的声音慢悠悠飘下:“张成明所说的可确有其事?”

“回大人,于陈氏前往小民屋中不过是闲话了半个时辰而已,并未涉及什么私情。至于眉来眼去……小民极少关注于陈氏,她有否对小民眉来眼去,小民不知,小民却从不曾对她眉来眼去。”我如实应答。

如果这位知府大人还没有昏聩到不动脑子的地步,应该可以听得懂我话中的暗示:若张成明当真是位正人君子,就不会去那么注意人家有夫之妇的言行举止,何况他马上就要应考,更应当专注于书本,而不是眉来眼去。

另外,我并没有否认于陈氏对我的“眉来”,她本就是个风流人物,这位知府有必要知道这一点,说是“奸杀”似乎并不完全对,于荣家的院子并不很大,倘若于陈氏被人强行ooxx一定会发出或大或小的声音的,凶手如果是张成明和吴富贵中的一个,难道不怕这声音被我和另外一人听到么?因此说成是“情杀”应该更确切些,于陈氏在死前同凶手的ooxx行为当属自愿,只要能问出张吴二人平时与于陈氏有无暧昧举止,离找出真凶就更近一步了。

“张成明,周天与于陈氏眉来眼去,你又是如何看见的?”这位知府大人幸好还不算太昏,脑子还是动了一动的。

“小生、小生只是无意中撞见、撞见的……”张成明也不是很傻,听出了知府的言下之意,吓得不敢再多说。

“喔——周天儿,你可还有话说?于陈氏是否为你所杀?”知府大人又问向我,那语气倒不似质问,反而像是无聊人等在打探什么八卦绯闻般。

“回大人的话,于陈氏不是小民所杀。”我答道。

“不是你所杀那是谁所杀?”知府大人很没水准地继续问。

“小民不知。”我干脆利落地答。

耳里听见这位知府轻不可闻地笑了一声儿,这笑声听来竟有一种识穿人心的通透、调侃和讥嘲。

“吴富贵,你呢?可还有话对本府说?”知府大人说话的语气里却没有通透和调侃,只剩下淡淡的讥嘲味儿,似笑非笑地继续发问。

吴富贵低头想了一阵,终于一抬手,准准地指向了我:“回……回大人的话,小民也曾看到过姓周的同于陈氏共处一房……”

我挠挠头,很想抽抽我的嘴角。于陈氏的确是去过我房里的,拉七拉八地很是赖了一通不肯走,不过就是些闪烁暧昧的勾引之语,让我恶寒了很久。如今被人指到鼻子上来,万一这位好像不怎么清明的知府大人没什么耐心、不肯好好查案,冤我个奸杀妇人之罪,那岂不是滑稽了?我有那胆儿也没那心呀,有那心也没那套家伙什儿呀。

知府大人便又问了:“周天儿,这二人都曾看到你与有夫之妇于陈氏共处一屋,如今她被奸杀在房,你可有何话说?”

“大人,”我淡淡开口,“于陈氏到小民房中说话确有其事,只不知这与她被奸杀在房有何关联?”

“这——这不是很明显么!”不等知府大人说话,张成明已是迫不及待地指了过来,“你与张陈氏之间不清不楚,不是你做出这档子事来还能是谁?!”

掏了掏耳朵,没有理他。

“大、大人!”张成明见状忙转头去看知府大人,“他不敢正面作答!凶手必是他无疑了!”

知府大人那厢一笑:“你是知府还是我是知府?要不你坐到我这儿来问案?”

张成明吓得连连磕头:“小生不敢!小生不敢!大人恕罪!”

这位知府大人还真是没个朝廷命官应有的威仪,说话语气完全像个市井无赖。

没等这无赖知府再开口,忽见后堂跑上来个小衙役,附在耳边如此这般说了一阵,知府大人“哦”了一声,挥挥手,那小衙役便退了下去。

听得这位大人长长地伸了个懒腰,笑道:“罢了,今儿个便玩儿到这里,本府来了客人还需坐陪,结案罢。”

第四章 赏你十大板

“结案罢”?他好像还没问出什么来呢吧,为了陪客这就要结案了?果然是昏官。

“堂下之人听判:”这昏官已经迫不及待要退堂了,“案犯吴富贵因奸杀于陈氏,罪证确凿,予以收监,秋后问斩……”

“冤枉啊大人——”吴富贵惊惶失措,连连叩头:“小民冤枉——”

昏官的声音里带了几许不耐烦:“经本衙捕头现场查验,发现张陈氏屋中地面留有少许砖灰——吴富贵,于荣家方圆一里内,在砖窑做工之人只你一个,这杀了张陈氏之人除了你还能有谁?”

“冤枉啊大人——”吴富贵语声凄厉。

地面上有砖灰,这个决定性的线索昏官应该早就知道了,为什么现在才提出来?这人的思维还真是不合常理。我忍不住稍稍抬了抬头,看到了那铺着黄缎子的公案上方这昏官的一只手指意外修长的手。

昏官不待吴富贵继续喊下去,由签筒里抽出根签子便要往下扔,口中冷声道:“你小子还敢咆哮公堂?来人哪,狗头铡抬上来,老爷我今儿就铡了他——”那签子却捏在手中,迟迟没有抛出——这签子若是落了地,哪怕一秒之后明白了是误判,那也是万不能改变了。

“——这不可能!这根本不可能——”吴富贵直吓得爬过去,地面上留下长长一道湿痕——他吓得小便失禁了。“我昨夜穿的是才刚洗干净的鞋,根本不可能——”

“根本不可能在于陈氏的屋中留下砖灰,是不是?”昏官语声里带着调侃的笑,指尖一挑,签子轻轻落在地上,“拖下去,秋后问斩。”

吴富贵失了魂儿般一个字儿也说不出来,被两名衙役拖下了堂去。听得这昏官似是自语般地笑道:“省了老爷我的事儿了,本还想先诈一诈张成明,说那于陈氏屋中地上有灯油呢……”

张成明也不知听没听见这话,只管趴在地上一个劲儿地磕头。

这个……无厘头的知府,竟然会用这种近似流氓作风的法子来问案,他怎么当上知府的?买官?朝中有后台?更可气的是这法子分明他早就想好了,却迟迟不肯使出来尽快结案,其原因不过是恼我们扰了他的午饭,这才故意言语撩拨得人相互指证,他在堂上喝茶看戏,待堂下人急够了怕够了咬够了,他也娱乐了哈皮了满意了,然后结案了事。

真是恶趣味啊。

“张成明,没你什么事儿了,退下罢。”恶趣味的知府大人懒懒地道。

张成明磕磕绊绊地下得堂去,这一遭儿公堂对簿把他吓得不轻。

我呢?我呢?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恶质知府把我留下来有何居心?

“周天儿,”知府大人懒洋洋开口,这两个字总被他叫得三分暧昧,“本府此前在荷香村所隶属的咏春县做过一段时间的县令,荷香村的人口册子仅只一本,本府好像还没有健忘到记不起那个村子一共只有三十户人家、四个姓氏:张、陈、刘、徐。你这个周姓人氏又是从哪里生出来的?可否为本府解此疑惑呢?”边说边从签筒内抽了支令签出来捏在手中,语气里带着似笑非笑地道:“若是解得不能令本府满意,就莫怪本府赏你板子当午饭吃了。”

哎哟喂。

“回大人,小民是被人收养的义子,本家姓周。”我不紧不慢地回答。一个谎话要靠十个谎话来圆,这话绝对在理儿。

“喔,”知府大人更是不紧不慢,“那么收养你的那家人姓甚名谁?说来看看本府认不认得。——若是本府不认得的话,本府便再多赏你五板当小菜儿。”

“回大人,小民极小的时候养父母便过世了,因此小民已不大记得父母名讳,且自从养父母过世后小民便离开了荷香村,过去的事都不大记得了。”我把所有这知府能提出疑问的可能性全部堵死,不给他任何打我板子的机会。

“喔——”知府大人长长地拉着腔,笑道:“从小便失了父母,还真是苦了你了。——来呀,赏咱们这位可怜人十大板以资安慰罢。”说着,指尖轻挑,令签落地。

“噗——”不知谁的一声笑由后堂传出,我抬眼儿向里看了看。

“怎么,是不是本府赏得少了?”知府大人语气关心地问。

“大人不必客气,小民还没吃午饭。”我恭声应道。令签已落地,板子是挨定了,哭天抢地喊冤求饶都没用,这个家伙想打我板子根本无需借口,刚才不过是涮着我玩儿罢了,到底理亏的是我,只能催他快快打完收工,我好回家吃饭。

知府大人起身掸掸衣摆,道了声“退堂罢”,一步三摇地在众衙役“威——武——”声中转往后堂,我咬着牙头一次彻底抬起脸来望过去,想看看这流氓知府究竟长着怎样一副欠人踩的尊容,却只看到他一记伸着懒腰的背影,临进后堂门时忽儿立住了脚,仿佛有所感应般地扭头瞟了我一眼,丢下个浅浅淡淡闲闲懒懒的笑。

今儿的天气真好,阳光酥暖,晴空碧透。

甩着肿痛不堪的两个屁股蛋儿,先去药房买了棒创药,再去街边小店买了几个素包子,一路走一路吃,回到于荣家的时候正好吃完,惹得隔壁家的大黄狗二嘎子恨恨地瞪了我两眼。

于荣在自个儿屋里边喝酒边骂街,老婆虽然是被人杀死的,然而红杏出墙已久,戴了绿帽子哪里有心情办丧事,听说他已经同意官府把于陈氏的尸体扔到乱葬岗去了——还省了一副棺材板儿钱。

据包子大婶和油条嫂的小道消息:下午的时候那位知府大人就着吴富贵奸杀于陈氏一案又升了一回堂。为的什么呢?原来是忘记让吴富贵在证词上画押了。

他还真是……

吴富贵和于陈氏一年多前就已经给于荣做上了绿帽子,吴富贵正值壮年且尚未娶妻,于陈氏风华正茂又放荡多情,加上于荣每日在外打工忙得极少在家,这两下里一拍即合。然而这一情况在书生张成明租入张家后忽然有了变化——于陈氏喜新厌旧了。

张成明年轻,长得又比吴富贵好上一些,于陈氏自是想方设法地挑逗勾搭,好容易张成明明白了她的心思才欲有所“作为”,却不料……我又租住了进来。

吴富贵即便初衷只是同于陈氏玩玩儿也受不了她一个两个地往床上哄,男人也是有嫉妒心和攀比心的,无论正不正当。

于是多日来积累下的恼恨在昨晚喝了酒后就爆发了,在于陈氏的身上动着动着不知怎么就来了气,扯过一旁的被子便捂住了她的口鼻。于陈氏那时其实只是晕过去了,否则她的尸体征象就不会是我所看见的那样,捂死和缢死当然不同,这倒是无意中为吴富贵做成于陈氏自缢的假象提供了那么一点点的掩护——还好那位不着调的知府大人有个不错的仵作,没有被这一假象迷惑过去。

于荣又哭又闹了一个晚上,第二天甩给闻讯赶来的于陈氏的家人一纸休书,并且抡起大扫帚把我和张成明一起赶出了家门。

张成明啐了一口痰在于荣家门口,念念叨叨地道:“等我高中——哼哼!你且看着!等我高中——”

扛起我做生意用的桌凳,背上我的行李包——里面只有一身衣服、文房四宝和昨天换来的那几本书,选了与张成明相反的方向慢慢走开。挨了板子的部位疼得很,眼下坐也坐不得,住也没处住,茫茫世间,我始终在伶仃洋上叹着伶仃。

身上的钱买了药后就只剩下了七八十文,若是再不多挣上一些只怕连吃饭都成了问题。眼看天色将暮更难有生意上门,这个时候再去找地方租住也是不大容易。想来想去,只好回到白天里招揽生意的地方,幡子打起来,桌凳摆上,抱着一线希望等客户。

……子时三刻的时候,我蜷到桌上睡了。

一大早,包子大婶的尖笑在耳边响起:“哎哟哟!小先生!怎么了这是?被家中娘子赶出来了?”

油条大嫂在旁应和:“不会是小先生在外头有人儿了罢?快跟姐姐们说说——是哪家的姑娘?长得俊不俊?”

“姐姐们早。”我揉眼起身,这二位惹不得,只好任君调戏。“烦姐姐替小生照看一下摊子,小生去井边洗把脸就来。”

“去罢去罢!跟我们还客气什么?!要不要姐姐帮你洗?咕咕咕咕!”包子大婶笑得如发了情的老母鸡。——您老贵庚了我说?!还姐姐?!

洗罢脸,随便在路边摊儿上喝了碗粥吃了两个烧饼,重新回到我的写字摊儿前,坐是不敢坐了,只好倚着桌子站着,惹得包子大婶和油条大嫂春心大动,不住地打听我的隐私,譬如内衣是黑的还是白的了,睡觉喜欢什么姿势了,洗澡时先洗哪个部位了……这二位大神也不是不怕人置喙她们的作风言行的,人家的问题都是暗藏机锋,问得相当地有技巧。

一整个上午没开张,我有点儿发愁了。身上的钱所剩无己,眼下也没有落脚之处,总不能夜夜露宿街头,现在是晚春的天儿,夜里空气却还凉得很,迟早给我冻趴下。

劳动人民不容易,挣口饭钱何其难哪!实在不行……我就去卖身???可我是黑户而且小白脸一个,想卖到有钱人家,又能做什么呢,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没有身份、来历不明,这样的条件儿大概只能低价卖身了,而且估计也没有哪个大户人家愿意要我?哎,怎么办呢?

所以万事还得靠自己,天无绝人之路,我一直这么坚信。

于是……中午的时候我牺牲了色相,从包子大婶那里混了两个包子裹腹,被她在手上和背上各揩了一把油。

下午的时候总算来了点儿运气,接了宗代写家书的活儿,客户是位怀了八个月身孕的少妇,老公给人打工见天儿忙得脚不沾家,少妇便给娘家去信,想着让自个儿的母亲从老家过来照顾她一阵儿直到顺利生产。

才将书信写好,这位孕妇却突然腹痛起来,忙拜托了我替她去驿站将信尽快发出,鸡蛋婶和馒头嫂还热心地扶了她去医馆。没奈何,我只好忍着屁股上的硬伤一步一蹭地往离得最近的驿馆而去。

由驿馆出来,我走走停停,边赏这江南烟花三月的风景边慢慢往回走,反正今天已经挣了十文,晚饭是有了,明天如何明天再说,知足方能常乐,不急。

第五章 在春光里

虞城,是江南地区除去首府望城之外最繁华的一座城。它人口稠密、物阜民丰,更有一条人工开凿的大运河纵贯全城,名为苏运河。河上来来往往的皆是商船客船与游船,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商贾与游客,再兼之天龙朝风气开放不啻正史大唐,因此这清城更是歌舞升平日夜不休。

苏运河根据城内地形修得时宽时窄,窄处类似水巷,宽处恰如湖泊,河水也被分为了数条支流,在城内纵横交错,因此把清城称为水城也不为过。

今儿的天气格外的好,艳阳明媚,暖风熏人,水岸边绿柳连绵如雾,孔桥畔桃花簇锦成霞,有蝶舞莺歌,有水天一色,有浣纱佳丽,有吟诗少年,还有位披散了长发的白衣男子弄舟湖上、飘飘乎卧舱倚舷,悠悠哉把酒放歌,于苍穹碧涛间如翩然一叶,在人间万象中似逍遥神仙,端的是把立于桃花底、孔桥上,迎风临水悄然伫足的我……看得痴了。

那歌声隔着春水隐隐传入耳中,听得是:“……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但愿长醉不复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与尔同销万古愁。

怔怔地不知立了多少时候,回过神儿来早已是新月初升,万家灯火。湖面上没了那饮酒放歌之人的身影,却总好似有股醇醇的酒香萦绕不散。

我竟有些醉了。

慢慢地沿着水岸往回走,岸边茶馆酒肆仍未打烊,一串串红红的灯笼映在湖面上,随着水纹晃得人心也摇啊摇的欲凌波直入九重霄去。

忽然觉得有点孤单,有点茫然。能够重生是幸运和喜悦的,这对于我来说已是上天给予的最大的恩赐。所以我不敢再多求什么,穿金戴银,吃饱穿暖,米虫生活,美男相伴,统统都不去想。我只想珍惜这段续接的生命,最低限度的养活它,可以贫穷,但努力不能潦倒;可以平淡,却也做到自得其乐。

只是,我从未想过去求一个伴。

这肉身是乞儿,亲人朋友一概没有,饥饿能够扼杀生命,孤独却能够扼杀灵魂。

所以……我忽然想找个伴儿了,虽然只是想想而已。

是的,只是想想而已。

挠挠头,我加快了步子,臀伤不知为什么好似不太那么疼了,想来是那酒味解痛。

回到了我的地盘儿时不由傻了眼:我的摊子呢?桌子凳子和幡子呢?

基本上在这附近做小买卖的大家平日里相互间都很照顾的,难免谁去如个厕或临时有事走开,旁边的人都会帮忙看摊儿,这已是约定俗成的习惯了,所以下午的时候我才敢放心地撇下摊子去帮那孕妇发信。

四下里看了一看,见卖菜的牛大壮还在,忙走过去问他:“牛哥,可曾看见我那摊子被谁收去了么?”

牛大壮拍了下手,道:“你可不知道——今儿下午那叫一个乱!咱们后边儿那家桃花醉酒楼里有两伙儿人喝多了打起来,从楼里打到楼外,三四十号人闹成一片,摔了那大婶子的包子,掀了小嫂子的馒头,我估摸着你那桌凳只怕也混乱里被砸了。这不,刚才扫街的才把这儿收拾妥了,要不你去找他问问看。”

这……就不必问了。要是桌凳还完好的话人家也不可能给我收了去,十有八九我可怜的家伙什儿们已经粉身碎骨壮烈殉职了。

幸好包裹我始终背在身上,里面只有几十文钱和四本书及几样日常用品,我赖以谋生的笔墨纸砚也在下午的火并中葬了身。

几十文钱再置一套挣钱的家伙儿是不能够了,没了招牌就没法子招揽生意,招揽不了生意就挣不到钱,眼下的我是没地儿住,再过不了两天就要没饭吃,难不成我还真得回去做乞丐么?

牛大壮已经开始收摊子了,街边的店铺也在打烊,路上行人行色匆匆,正是该各自回去温暖的家中与家人共进晚餐、饮茶闲话的时候。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沐着暖中透着微凉的晚风,发丝挑着桃花的香味儿拂在脸上,不由得想起了“春风沉醉的晚上”这句话。不知不觉间竟又回到了那白衣人泛舟的湖畔,倚住岸边一株垂柳,望着星光下幽蓝的湖水出起了神。

那人会是谁呢?许是某个富人家的公子哥儿,不愁吃穿,不愁前途,每天过的是把酒纵歌快活逍遥的日子。也许我曾在街上与他擦肩而过过,我穿着粗布衫,正为着生计绞尽脑汁,而他穿着白衣,步履悠闲,潇洒风流,唇边带着笑,身边还有几个同样是年少轻狂的好友,就这么擦过去,我没有注意到他,他更不会注意到我,他所走的是他的路,我所过的是我的桥,我与他,各有各的世界,各有各的人生,那般的不同,那般的遥远,那般的可望而不可及。

我决定,一但我挣到钱,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也买一套纯白的衫子穿。嗯,一定。

偎在树下,朦朦胧胧地睡去,春梦半片也无。

天还没亮,我就醒了。脸上有着丝丝凉意,竟是下起了蒙蒙春雨。天际微微地泛着蟹壳青,凉风从湖的彼端吹过来,直接穿透了我的薄衫。街上还没有行人,地面早已湿了个遍,我抱着胳膊上得孔桥,却看见落了满桥的桃花瓣。

春天要过去了么?

也罢,就这么把春心、春思、春梦都一并带了去,人还是现实些的好,少女情怀并不能当饭吃当床睡,我只是个平凡的普通人,活下去,才是眼下我唯一要做的事。

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这个时间小店铺还没有开门,路边摊儿也都没有出来,我是无处可去,无饭可吃,天大地大,独缺一个家。

找了一处民居的门洞子避雨,避了没多久这雨居然越下越大,渐渐地已经看不清街对面茶馆的门匾了,风更是又冷又疾,直令我激凌凌地连打了几个寒颤。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要怎么才能不饿肚子,不受风吹,不挨雨淋?一切美好的幻想和憧憬在现实的生存问题面前都脆弱得不堪一击。

我蹲下身,蜷缩成一团,哆嗦着,饥饿着,忍耐着。身上的几十文钱不到万不得已我实在不想花它,那是保命的钱,多花一文就少一分活下去的保障。

雨一直在下,下过了中午,下过了傍晚,直下到有家的人点上了温黄的灯,一杯暖茶静坐窗前细听那雨打芭蕉声声凉。

我从地上站起身,屁股因坐得久了已经麻得不像长在身上,至于昨天那板子造成的创伤早就在冻饿交加之下没了伤害性。咿咿呀呀地打了几个喷嚏,是感冒的前兆,不得不硬着头皮去敲这户人家的门,想要讨碗热水喝——今晚我就打算睡他们家门口了,免费替他家看门,还不得讨点报酬?

乒乒乓乓敲了一阵,始终不见有人来开,也许是雨声太大,屋里的人听不见,又许是那正享受着温暖的人根本不想理会门窗外的凄雨冷风。

只好回过身来重新望向门洞外的雨幕,地面上的水积成了洼,哗啦哗啦地像煮沸了的锅般咕嘟着大大小小的水泡,而藉着对面门廊下灯笼昏黄的光,我在这些泡泡中无意间瞥见了一角银白色。

——那是什么?好像好像——是银子?!

不容多想,我一个猛子扎进雨中,不顾瞬间湿透的衣衫令人厌烦地贴在身上,猫腰抄手将那角银白色抓在手里。

——当真是银子!当真是!老天!我究竟是倒霉蛋还是幸运儿?大街上捡银子的事儿本来就稀罕,而我却在不长的时间内接连遇到了两回!这一锭银子虽不及初穿来时捡的那一锭沉,但怎么着也够我先找家小客栈住上一晚、洗个热水澡吃顿有油星儿的饭菜了。

一时有银在手,我欲仰天长啸,无奈才一张嘴就喝了一口雨水,只好作罢。

才要冒雨去找家客栈投宿,却突然斜刺里窜出个人来,一把薅住我的胳膊叫道:“喂!那银子是我丢的!还给我!”

转头望去,却见是个衣衫褴褛的中年男子,瘦骨嶙峋,蓬头圬面,布满眼屎的红通通的双眼死死地盯着我手上的那锭银子,一口大黄牙直恨不得把我的手咬掉。

这是个乞丐,银子当然不会是他丢的。他只是和我一样,在附近避雨的时候瞥到了这锭银子,无奈下手晚了我一步,心有不甘,便想强行夺财。

饥饿和寒冷的滋味儿我已经深有体会,所以我不可能把到手的钱扔出去,但是我也不会独吞它,毕竟我和这个乞丐同是天涯沦落人,他有多苦我都知道。

“这银子不是你的,”我平声静气地开口,“它被丢在街上,是无主之财,既是无主之财,那么谁先捡到谁就有权处置它。你若是愿意,我可以分一半给你,若是不愿意,你一文钱也别想拿到。你看怎么样呢?”

“放屁!这银子明明就是我丢的!我丢的!”乞丐劈手来夺,被我先一步预料中而闪了开去,然而我的胳膊仍被他牢牢抓着,肮脏的指甲几乎要抠进我的肉里。

这个家伙还真是贪心,既如此就不能怪我不够义气了。我在那一世的舅舅是个探险家,因此偶尔也跟着学了几招防身术,虽然我没有力量,但是巧劲儿还能用上几分,于是一转一甩间摆脱了这乞丐的钳制,拔腿就跑。

若是真打起架来我肯定不是他的对手,好汉不吃眼前亏,我跑,我玩儿命地跑,哎呀。

那乞丐见钱拼命,从身后一个饿虎扑食把我扑倒在地,本来我就一天没吃饭,又冻了这么长时间,身体机能早就处于最低谷状态,一下子就跌进了街边的水坑里,同这乞丐滚作了一堆。

“银子给我!”乞丐恶狠狠地叫着,一拳砸在我的鼻子上。

你个嫂嫂的!少爷我虽然落魄至此,却从来不是打不还手的人——为了晚饭,拼了!

伸出两指狠狠地戳向乞丐的鼻孔,听得他痛呼一声身子偏到了一旁,我立刻翻身将他压在身下,一顿乌龟王八拳抡过去,拳拳砸在他的眼睛上——论力量我不如他,迟早会被他反压,所以必须先困住他的视线,然后再伺机逃走。

然而我低估了“人急拼命”的潜力,这乞丐迷离着双眼硬是扯住我不肯放手,两个人在雨地里摸爬滚打,正进行至酣处,蓦地听得头顶上一声大喝:“住手!衙差!”翻译成现代话就是“住手!我是警察!”

乞丐什么的平日里最怕有权有势的人了,一是出于低等人群的自卑,对这类人有天生的畏惧,二是每每权势人行路会指使了手下将他们像拦街狗般打骂走,免得污了贵人眼。

所以乍闻得这声大喝,那乞丐便立时住了手,吓得一骨碌爬起身跪在地上连连磕头。我站起来就着雨水抹了把脸,却见自己早已成了泥人一个,和这乞丐放在一起根本难分彼此。

喊话的衙役手里撑着伞,腰间配着刀,怒声质问:“你二人在此厮打是何原因?!”

“回差爷的话啊——这小子抢了我的银子啊——”那乞丐立时放声大哭起来。

乞丐,是见惯了人情冷暖、市井百态的人,固然可怜悲苦,却也不乏奸滑黑心之辈。

“可有此事?!”衙差瞪向我。

“这银子是我的,这个人见财起意,想要强取豪夺。”我不卑不亢地道。说假话,谁不会?这当口也万万不能说银子是捡的,否则必然会充了公,我饿怕了,这银子是救命稻草。

“他说谎!差爷明鉴哪!那银子明明是他从我这儿抢走的啊!”乞丐痛哭不止。

这衙役没了主意,想了一想,将腰间配刀抽了出来,向我二人一指:“你们两个!随本差到衙门去断个分明罢!”

——衙门?为毛又是衙门?我是不是八字和谁犯冲啊?!窦了个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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