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芷若建国的事情传出,天下震惊,但却又有些在意料之中。
本就是她牵头组织起大规模的起义抗元的,自古以来,成功的起义的无不是开国皇帝,只不过她是个女子而已,又是一个武林门派的掌门而已。
除了这些她的确做的也是那些开国皇帝所做的事情,只是心里有些怪怪的,但从前又不是没有过女帝,那唐朝武皇不就是女的吗?
现在重要的是,各个门派都打下了各自的地盘,现在周芷若称帝,那他们怎么办?
如果他们敢称帝,一是不像玉霄宫那样打下了五座主城作为国土,二是,他们手底下的人,不会忠心的奉他为主,更别说,还有两个玉霄宫弟子在担任要职。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比如说华山派掌门鲜于通,当初他在光明顶败于她手,这些年来面上不显,但其实内心记恨,如今江山唾手可得,他不想放弃。
暗自联系了几个相熟的门派,想要获得他们的支持,效仿周芷若称帝。
除了武当和峨眉,其余都有意联合,不为别的,只为保全自己门派的传承。
周芷若在抗元的时候,每占领一个地盘,就会收纳那里的百姓,教他们习武,男女老少皆可习武,打着全民抗元的名头,教的又不是他们门派的武功,他们也管不着。
但是她称帝之后,成立了一个什么镇武司,开放她玉霄宫传承殿的武学,所有人都可学,只要有足够的功绩。
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拿走了他们门派的核心武学,这样一来,他们门派不就成了烂大街的功法吗?
他们绝不承认,是因为那个什么镇武司,将他们的武功归为三等,全民皆可学的等级,凭什么她玉霄宫的就是一等,需要加入她玉霄宫才能学?
尽管他们是这样想的,但也算是特意为他们安排的路。
至此,天下三分,元国占据北方,鲜于通和他的联盟在东方,周芷若的周朝在西南,其中还有武当和峨眉在夹缝中生存。
武当并不是想要自立,相比鲜于通那边的联盟,他们还是更支持周,至于为什么,先不说周芷若与武当的渊源,只要看其治下的百姓,就知道该怎么选了。
只是因为离周有些远,又挨着鲜于通他们,实在不好这个时候表明立场,便选择中立了。
而峨眉的地盘是最小的,她们都是女弟子,天生更在乎其治下的百姓,她们地盘上的百姓也是更为忠心的,有什么仗要打,也会自发去帮忙。
灭绝师太其实更为欣赏周芷若,每每得知她的消息,都会复盘,若是自己处于那个情景该当如何,她自己是嫉恶如仇的,所以才会针对明教这么多年,她没办法以平常心去看待那些人。
而周芷若不同,因为明教与玉霄宫相距不远,他们没多久就汇合了。
甚至还有波斯明教的帮助,他们的教主竟然是明教护法黛绮丝,送了她二十门大炮。
可以说此时的周朝也有明教的一半功劳,但从未听说他们有什么意见不合的消息。
甚至隐隐听说都对周芷若这个女帝佩服的很。
重重迹象表明,她合该是一统天下的雄主。
但她也不会就这样向她投降,得看看她怎么去处理鲜于通的事。
周芷若本人却没有为这个问题为难过,她早就将自己的后手安排出去了,当年送出去的第一批玉霄宫弟子,都是她精心培养的,为的就是兵不血刃的让别人替她打地盘。
在她打下第六座大城,逼近大都的时候,鲜于通的联盟宣布瓦解,玉霄宫弟子彻底掌权,宣布回归周朝。
武当和峨眉也紧随其后,带着核心弟子融入了周朝。
重新调整了周朝的人员架构,趁着将士们士气大增,直接向元朝大都进发。
不过一月就彻底将元兵赶出了大都,但她并没有停下,亲自带兵痛打落水狗。
作为武林人士出身,就这点好,不会有人说什么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谁敢叭叭,一掌拍出,打得过她再说。
将元贼彻底赶出中原的时候,周芷若在泰山举行了封禅大典,祭告天地,她周芷若不负山河不负百姓,成功赶走了胡元,光复汉室江山。
周朝定都大都,改名北京城,她要亲自守着这里,看那些胡人谁还敢南下?
小昭如今是她的贴身女官,相当于御前大总管,不过她的权力可比苏培盛高多了。
当初黛绮丝回波斯,周芷若给她出主意,若是能以乾坤大挪移的武功心法戴罪立功,就先忍辱负重,上位教主,然后再将权力收拢,到时候她想改教规就可以改,圣女必须贞洁的教条想废就废,给她想很多办法应对。
在周芷若称帝后没多久,她也成为了波斯明教名副其实的教主,将困扰了她大半生的教条彻底废除,也想着接小昭回去,日后继承教主之位。
但小昭已经彻底认可了她作为清昭的身份,她找到了自身的价值,所以她选择留在了中原,成为了周芷若身边的女官。
“陛下,张无忌大人求见!”
张无忌武功出众,又有武当各位师叔伯帮忙,也立下了不菲的战功,从前那个优柔寡断的他倒是褪去了当初的青涩,成长为了一个有担当的好将军。
但是,就不明白,怎么老是往她身边凑呢?
他们除了当年汉水相处过几日,就是光明顶之战前同行过几日,加起来的时间,在他们二十几年的人生里真是微不足道。
“请他进来吧!”
“张无忌参见陛下,陛下万安!”
“张卿此时来找朕所为何事?”
他却有些扭捏,“我已与蛛儿说清楚了,我与她只有兄妹之情,没有半分男女之情。”
她放下笔,抬起头看向他,眼神里有几分不解,“张卿与朕说这些是何意?向让朕替你补偿蛛儿?那赐她郡主之位如何?她祖父与父亲均为我周朝立下大功,一个郡主之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