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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七回 怀旧事张国师使诈 夺天工昆仑奴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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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师府。

“弟弟,你不是说昆仑奴出马,马到成功的吗?那天都王府中的灯奴怎么会……”

张元有些恼火,对着吴昊一通火。

自打二人当年在酒楼上吟诗获元昊注意之后,张元凭着一个灵活头脑屡建奇功,而那吴昊弱了张元半分,但是也算是从旁多有协助,从此,二人便以兄弟相称,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夏举国上下皆知吴昊是国师张元的得力干将,莫敢小觑二人。

元昊待二人着实不薄,自投靠了西夏之后,二人家眷皆在随州,为宋官所困。若非那元昊从中使诈,借了宋朝皇帝的名儿,一纸矫诏,将二人家眷救出带回兴庆府,哪有今日二人的家眷美满,富贵荣华。因此,二人也是铁了心为这李元昊的效力,心内却更加痛恨那大宋。毫无半分故土眷顾之情。

若要说这张元在故土还有什么留恋,估计就是与那洪钊一星半点的惺惺相惜了。当年张元——不,当年还不叫张元,张应知,这个名字很多年不叫了,有时候他自己也想不起来了。爹娘给他取的名字是应知,应知什么呢?人这一辈子,难得糊涂,有什么是应知的呢?

那位张应知屡试不中,在京城失意之时,还遇韩琦冷眼,心灰意懒,几欲投入那汴河做个河中亡魂。亏得洪钊出手相救,当时洪钊早已进士及第,时任河中府知州。

“兄台,这是何苦?”

“屡试不中,无颜回去见爹娘妻子。不若投了这汴河,不做汴京人,便做汴京鬼。”

张元遥想当年,被那洪钊救下,被他邀请于京城“馥郁”茶楼。这个茶楼的名字张元始终记得,正是与洪钊的这次谈话,改变了他的一生。

“所谓人各有志,何必苦守一条路?就好比这水,加上茶叶,便成了清茶;加上酒曲,便成了美酒;加上油盐酱醋,便成了佳肴……老子道,上善若水,厚德载物。兄台既是有这才华,何必单走这一根独木桥?”

“洪大人您说的极是,只是在下心有不甘,这十年寒窗,勤学苦读,想我也是学富五车,饱学之士,怎奈运势不佳,仕途坎坷,叫人怎么不心灰意懒。”

“你我读书,说得简单些,只求闻达于诸侯,但是想这大宋朝才子数以万计,这科举考试,能金榜题名者能有几多?兄台,洪某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洪大人请说。”

“闻达于诸侯,富贵荣华,其实并非一条路可走。就看你做诸侯,是做大宋的呢?还是哪一国哪一家的诸侯皆可?”

张应知一听,“腾”地站了起来,“洪大人,您这是大逆不道之言。”

“有时候大逆不道也比走投无路做个鱼腹亡魂强吧。”洪钊谈笑风生,洞若观火。“你对这大宋的感情除了求取功名以外,还有什么呢?”

是啊,还有什么呢?张应知想起这数十年的寒窗之苦,受尽白眼,甚至连妻子父母皆不理解,屡试不中都成为了街坊邻居的笑柄,这大宋给了自己什么?便是求取了功名,飞黄腾达之后,自己用什么心来报效这个国家?

“洪大人有明路可指?”

“想那李元昊一面对我大宋虎视眈眈,他早有独立建国之野心。你觉得他此时最缺什么?人才!自古以来番地蛮夷,若想有一番作为者,多亲汉,学习我汉文化、汉朝制、汉礼仪为其改变蒙昧之途径。兄台这满腹经纶,既然在大宋不受重视,何不去那元昊麾下试试?若是他日建国,也是开国之臣,肱股之功,难道这不是闻达于诸侯?难道这不是一个锦绣前程?”

“洪大人这条路指得是明,但是苦于无路可走?你当那李元昊何人?我红口白牙,便成了气候?难道洪大人与那元昊有何……”

“兄台莫要猜疑,我洪钊上不愧于天下不愧于地,我一心向宋。但是我并不愚忠愚孝,兄台你与我不同,你屡试不中,仕途坎坷,洪某只是不愿看到饱学之士被这科举之制给耽误。”于是,洪钊如是这般跟张应知吩咐了一番,“兄台,按照洪某的法子,你大可一试。”

张应知心头一热,“洪大人,请受在下一拜。若是他日张某飞黄腾达,定然不忘今日洪大人的知遇之恩。”

那日从东京回到随州,张应知便邀了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胡汉一起,二人改名张元、吴昊,在洪钊指明的酒楼之上守株待兔,不想真有遇到元昊的一天,张元不禁感叹洪钊料事如神。

及后张元才知洪钊与西夏渊源颇深,他乃西夏翊卫司在大宋安插的一颗钉子,同时也负责为元昊物色人才,以备建国之需。张元的才气,洪钊早有耳闻,他的遭遇,更是一手掌握,便才有了汴河救命一事。

兴庆府数年,张元与洪钊偶有书信往来,洪钊也多提点张元行事诸要,也正因此,张元总比自己的兄弟吴昊高出一筹,更受元昊重用。

三川口一战之后,原本想等洪钊来一同喝个庆功酒,未曾想,经年后的见面,竟等来的是洪钊的头颅。其头颅被高挂与延州城墙这是何等的耻辱!据探子报,原本延州城墙之上只有黄德和人头,洪钊首级是第二天才挂上的,连守城士兵都吓得魂飞魄散。

张元多方打探,据河中府“伴月阁”探子呈述,当日河中府文彦博审案,野利北笙也在河中,并且与一宋将过从甚密。而从洪钊被害的武器来看,使用“金银线”的人,不论宋还是夏,只有一人,便是那野利北笙的家奴之一,战奴。那战奴可谓是大夏国第一武士,但是他的厉害,并不在他的功夫,他手中那根神出鬼没的“金银线”才是最可怕的。挥手之间,那根看不见的线所触及的地方,皆被齐齐削开,不论是项上人头,还是血肉之躯。

既然是战奴出手,想必幕后便是野利北笙。这位大小姐可是不简单,行事专横,出手果断,不按常理出牌,那野利老儿也管她不住。张元联想此前野利北笙那辆载书的平头车,当日看便觉得形迹可疑,或许便是那过从甚密的宋将也未可知。若非野利任荣出手,他可能早将她逮了一个正招!

“此仇不报非君子,管她是什么大小姐呢。”张元当然知道得罪他野利家没有什么好处,但是也不能让洪钊白死,既然没有证据告诉元昊跟他明争,那就暗斗,暗地里从野利北笙开始查起。

车奴,便是当日推赶平头车之人,那就从他入手。

按照张元的计划,首先拿车奴开刀,弄清楚那日平头车内之人,若真是宋将,便可治她一个通敌的罪名。张元曾听大王提及,在与折继闵一役中,军中一士兵面目与沙场上那刘平之子颇为相似,但经刺探,竟然弄错了。

到底弄没弄错,张元不敢确定,不过此次河中府黄德和的惨败,其对手不就是刘平之子吗?张元毕竟一介文臣,没有亲上战场,甚至连战场上的灰都没有看到,因此他亦不敢确定战场上刘平之子到底伤势如何,是否将死?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西夏疆土,若非有人出手相救,他身受重伤,就算当场未死,到了晚上也喂了野狼。

野利北笙旗下四奴皆是猛士,张元并无十分的把握。

“哥哥休烦,我近年都在培养旗下昆仑奴,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现在也是他们建功立业的时候了。”

“昆仑奴?有用吗?你确定能敌得那四奴?”

吴昊所谓的昆仑奴,并非普通奴役,唐时便已经兴起,达官贵胄皆喜用昆仑奴,他们个个体壮如牛,性情温良,踏实耿直,深得大家喜爱。到了宋朝,昆仑奴更是常见。兴庆府距离大宋不远,而元昊多兴汉制,昆仑奴也从中原引进,这大夏国的皇亲贵胄府中,总有那么几个昆仑奴和新罗婢。但是昆仑奴用于打仗,张元早听吴昊提过,却并不了解个中深意。

吴昊一副胜券在握的模样,这批昆仑奴一共十人,皆选体魄强壮,意志力强者,喂食数月断魂散,消磨其意识。待其意识完全消磨,药入心肺,成傀儡之后,断其一臂,安装上内有机关的铁甲神臂,此臂形同人手,可伸缩,可旋转,可发射暗器。吴昊内侄吴迅,他自小爱好鲁班之术,及后一心研修鲁班秘笈《缺一门》,那吴迅除了高堂老母并无其他亲眷,吴昊几次赐他美女,都被退了回去。倒不是他坐怀不乱,而是那鲁班独门秘笈《缺一门》,相传鳏、寡、孤、独、残必得经历一样,才能研修。开始吴迅并不在意,不想在研修的第二年,其妻带着独子回娘家省亲,竟然路遇强盗,孤儿寡母摔下山崖尸骨无存。那吴迅方才信了这研修传说,收起悲恸之心,再不提续弦一事。

此次十名昆仑奴皆由吴迅悉心调教,将那铁甲神臂练得是出神入化,神臂所到之处便是摧枯拉朽,那野利北笙的四个家奴算个什么东西。

虽然张元对吴昊所言将信将疑,但是很快便看到了昆仑奴的威力,那冬至拓也被捉来的时候已经是奄奄一息,体无完肤,如同血人。说起来,也是这冬至拓也该死,原本吴昊和吴迅是要拿车奴的,不想车奴近期接了采买事宜,不在府中。而那冬至拓也乃战奴之徒,当下吴昊便拿了那冬至拓也,想必能从其口中撬开点秘密也为可知。何须从车奴入手,这冬至拓也或许就能说出洪钊遇害的一二三来。

“我只出动了一名昆仑奴,这冬至拓也便不是敌手,我看就是那大宋的千军万马,也不过是我昆仑奴的手下败将。”

“弟弟,这昆仑奴委实厉害,只是太过残忍了些。”

“哥哥在这大夏国出任了国师以来,倒是佛系了不少,这样怎地就残忍了?想那沙场之上,刀光剑影,哪没个伤亡,比这血腥万倍的多得是。”

“这事儿就交给你了,抓住那野利北笙的通敌证据,我要她给洪大人血债血偿。”

按照张元的计划,既然这昆仑奴如此了得,就利用他们拿到野利北笙的通敌证据,既然野利老儿我动弹不得,野利一族我也撼动不了,那就暗地里将这野利北笙给杀了,到时候将责任都推到这些昆仑奴头上,出手太重,不小心将野利大小姐给杀了,手握她救宋将,杀洪钊的证据,就不怕他野利老儿来寻仇。

野利遇乞一向用兵严谨,治兵有方,果然不假。虽说冬至拓也仅是一家奴,但是口风甚紧,严刑拷打一点作用都没有,软硬皆不吃,张元与吴昊商议,即是如此,便将他放了,引出天都王府其他家奴,捉了回来,总有一个是软骨头!

这冬至拓也逃回天都王府,引出了灯奴与旁加贺波,不想这昆仑奴出手太重,竟然一招便将二人心脏扯出,就连吴昊自己都吓得是魂飞魄散。当时有下人闻声赶来,吴昊不敢怠慢,慌忙遣了左右,将那迷药广为扩散。

吴昊的侄子吴迅是工匠出身,在这大夏国也招揽了不少研修土木之人,正好有手下当年参与这野利北笙大小姐园子的搭建,当即献言,这些迷晕的下人最好都汇集在那不为人知的之内,以免有人进出,发现这满地的昏迷之人,太招惹猜忌。

那战奴是四人中武艺最为高强者,他的徒弟冬至拓也死于非命,吴昊一时间也不敢贸贸然再出动昆仑奴,那昆仑奴虽说勇猛听话,但是下手没个轻重,若是再闹出灯奴那样的人命,岂不是白白消耗了那么多功夫。

吴昊遣人暗中监视那战奴,虽说战奴功夫是高,但因了灯奴的死,似乎一心都在悲恸之中,放松了警惕。那探子跟踪了数日,并不见战奴有何出格的行为,亦没有发现有人尾随。战奴每日路线,就是北笙别院到野利任荣的造字行馆,然后去附近酒馆喝得酩酊大醉,并无特别之处。

这日,那探子追随战奴,百无聊奈。心里骂道:“娘希匹,成天光知道喝酒,这才申时,早不早晚不晚的,这娘希匹都喝了两家酒馆了!到底作甚?!累的老子成天跟着你打转。”但是,又惧于吴昊的势力,不敢懈怠。便是瞪着炯炯有神的一双大眼睛,不敢从战奴身上挪开。

但见战奴从一家小酒馆出来,拐了一个弯,又进了另一家小酒馆,坐下继续喝酒。

不同的是,这次要了两个馕饼,二斤熟牛肉。

“果然是野利大小姐的家奴,吃的都比普通下人好。”那探子跟了战奴这许多天,只有这日好生见了他的模样,说起来,此人倒是相貌不错,身形高大,国字脸,鹰眉凤目,但额角有一疤痕一直斜插至左眼,生生地破了好端端的相貌。

这能成为大夏国第一勇士的人,想必也是有些个经历的,这脸上的刀疤估摸着都是勋章呢。

正想着,馕饼和熟牛肉上来了,但战奴并未享用,而是着店家包了起来,然后歪歪斜斜地携了饼和肉出了门。

探子好生诧异。

战奴喝得微醺,心中尚有悲伤之事,戒备降低。便是这一路紧跟慢跟,这所谓的大夏国第一勇士恁是没有发现身后那个尾巴。原本以为战奴会像平时那样,径直进了野利大小姐别院后门,再无消息,探子也乐得回去休息了。不想,那战奴竟然越走越远,鬼鬼祟祟往城郊的摘杏林方向而去。探子紧赶慢赶才勉强跟上战奴的脚步,只见战奴猫腰到了一处高墙大院附近,一个纵身,跃上高墙,再一跳便没有了影子。那宅院并不精致,倒是像荒了许久的样子,但是却又像有人居住打理,宅院四周都掌着灯,探子不敢造次,怕主人是哪家皇亲国戚,受了惊扰自己吃不了兜着走。

他便围着高墙一路前行,好大一座宅邸,按照他功夫人的脚力竟也走了差不多半个时辰才将那围墙走完一半,转到墙的正门。这不看不打紧,一看吓了一跳,这不是别家府邸,就是天都王府,即是天都王府,何必要越墙而进?

莫非……那后院的宅子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东西?

那人原路返回,寻得一棵紧邻后院的大树,既然不能越墙而入,那就攀上高枝一探究竟。借着院子里的灯光,探子看了又看,那院子委实简陋荒凉,这春深日暖的天气里,院子里竟然也没有几朵花开放的,还似有些凄凉之意。战奴进入之后再没有出来,倒是听得院子内好似有嬉笑之声,随后出来的便是野利北笙,屋内人影晃动,瞧那身形,似乎是一男人。

“这野利北笙素来有我大夏国第一美人之称,难不成这院子里她还养着男人,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那探子没有见过什么世面,脑子促狭,一味地将这些场景与男女之事想到一起。他不经意抬头,定睛细看,那院子上似乎写着“香玉阁”二字。

“姨娘,我自中原回来,因事务繁忙,也未曾来向您请安。今儿寻了机会过来,给你看看我自中原带的礼物。”

没藏氏见了野利北笙,心中自是欢喜,虽说这天都王府似牢笼一般,但野利北笙这丫头着实讨人喜欢,她也是真心喜欢这个大小姐。

那些花儿粉儿的,野利北笙铺了一屋子,还有上好的义兴阳羡雪芽,北笙当即便遣了下人冲泡好,“姨娘别太节俭,有好吃的就多吃些,有好用的就多用些,你这相貌人才,我看只有这等好东西才配的上。”

“唉,你这丫头就是一张巧嘴。”

“真不是我嘴上说,就我爹爹那个俗人,平日里又被三个姨娘左右,他对你冷落自是他不好。但是,话说回来,他对你热情,你可能更加厌恶。爹爹乃习武粗鄙之人,怎好配得上姨娘你。也就那三个庸脂俗粉适合他的口味。”

虽说北笙这话说得有讨好之意,但也千真万确,那没藏氏被她一番话说得感慨万千。

“亏得你来跟我说说体己的话,这也许就是我的命吧。命若如此,哪里还有什么清高的心气呢。”

“好了,姨娘休要伤心,我给你看一样有趣的东西。”

“你还有什么好玩意儿?”

但见那北笙遣了下人从包裹中拿出两套衣服,“姨娘别小看了这衣服,这是那大宋男女的便衣,你瞧瞧,是不是很有趣?”

“果真有趣。”没藏氏自小生在大夏,并未去过中原,也未曾见过中原人士,见了那大宋的服饰,着实欢喜,那颜色比大夏的要素雅,手触之感柔滑细腻,但见那套男装为天青色,是没藏氏最喜欢的颜色,此前北笙送她一张天青色的中原绢子,她一直拿在手上,她虽为一番地女子,偏生喜欢这等素雅之色,配了她那副清秀俊雅的容貌,北笙一个女娃家都心旌荡漾。

“姨娘,咱们来演一出《梁山伯与祝英台》如何?”

“如何演?”

“你穿上这中原男子服装,扮做梁山伯;我穿女子服装,扮做祝英台……”

“这倒是有趣。”

当即二人换了衣服,北笙亲自为那没藏氏束了发髻,没藏氏国色天香,忽作男儿打扮更有一种飒爽之气,“姨娘你这能迷倒千万女儿家呢。”

“小丫头休要浑说。”没藏氏听北笙这话说得情真意切,当下便红了脸。

那北笙也换上了宋装,葱白色的及膝窄袖衣裹着一件鹅黄内裙,上面用嫩绿丝线绣了芝草,甚是娇嫩可人。配了北笙一张瓷白的俏脸,眉心一点红痣,就好似这墙外摘杏林中的杏花一般娇艳欲滴。

二人执手相看,心内都暗暗为对方容貌所动,当下北笙便吟了唐时李商隐的一首诗: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

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

那没藏氏并不解个中深意,但是听着好听,也跟着一同吟唱,二人皆心下欢喜。便穿了衣衫,到那园中携手一逛,讨了个新鲜。

屋外高枝上的探子一个激灵,这野利北笙好大的胆子,在这偏门别院竟然真的养了一大宋男子,形容还如此亲密。

这个罪名……呵呵,还真的够她吃不了兜着走的了!

那探子又跟了战奴三天,战奴除了喝酒,又去了后院两次,每次去了便没了影子,但是屋内影影绰绰,似有男人言语,野利北笙也出现过几回,行迹颇可疑。

这日,探子又追随战奴到摘杏林,但战奴并未似往日那般越墙而入。倒是那野利北笙大小姐竟然出现在摘杏林,脸上似有怒气,一张小粉脸上没有一点笑意。

“战奴,你最近几日都喝得烂醉,知不知道这将误我大事?”

“大小姐,我就不明白了,您一位堂堂西夏望族小姐,何必非要迎合一个中原男子?那宋人对我们有何好处。”

“战奴,你不明白……”

“我自是不明白,灯奴死于非命,我的爱徒也一命呜呼,您倒好,不想着如何替他们伸冤报仇,竟每日与那宋人厮混,您到底怎地打算?难不成要追随其去了大宋不成?”

“中原有何不好?那中原男子原就比我番人要细致善良,我此番救他于水火,也自是希望有个结果。”

“大小姐……”战奴一跺脚,眉头一拧,一阵恼怒。

那探子在林后看得听得都真切,心下便道野利北笙果然找了一个宋人相好,果真是“女大不中留”,堂堂西夏第一美人竟然会被一个大宋男子给诱拐了去,真是好端端的大白菜都给猪拱了。

便飞也似地回了国师府,去给张元通风报信去了。

那战奴眉目一凛,“大小姐,他走了。您说他真的会上当?”

北笙微微一笑,“战奴,我们就赌这一把。”

“你确定他们什么时候会来查抄我们天都王府?”

“只要爹爹不在府中,相信我,好戏到时候自会上演。”

欲知北笙如何应对,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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