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刚到,山玫瑰就漫山遍野地盛开了。
我乘着马儿在纽斯特的山野上奔驰,尽情享受着傍晚时分的温和山风,这样悠闲的日子业已度过了两周左右。
纽斯特是罗门诺坎王国之中的亲王国,面积和一个大公国差不多,名义上的主人是纽斯特亲王,但实际上只是虚封,真正管理这片领地的依旧是国王的直属臣子们。
不过这个惯例最近被打破了,老国王奥克兰三世正式将亲王国册封给了我,并将军、财、政等一切权力交到了我的手上,允许我自己设置官僚,建造亲王府邸。
虽然如此,但我并没有打算改变纽斯特亲王国的现状,倒不是因为我不恋权力,而是嫌麻烦。
治大国如烹小鲜,统治一个国家是需要付出精力并要负起责任的。
很显然,我既不想付出精力,也不想担负什么责任。
两周前,老国王奥克兰三世把这块封地正式交到了我手上,附带一份盖了印的册封文书和一大堆勋章、奖章,据说是用以表彰对国家做出的卓越贡献,足足有三四十个,若是全部戴在胸前只怕都能组成一副鳞甲了。
老头嘱咐了我不少事情,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我从上任到现在只做了一件事:把所有收税官都赶出去收税。
今年魔王军大举入侵,导致有很多税款还没有来得及收取,这一部分是需要补缴的。
如果遇到不交的,我就命骑士去敲门。如果敲了门还不交的,骑士就会去拆房子。
如果还不肯交,骑士团就会直接镇压,为了显得师出有名,在暴力镇压以前,我还教了他们一段话,如果有人拒绝缴纳税款,就这样说——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原来是有魔王军在背后煽动!说,你们这些不交税的人,魔王到底给你们许诺了什么!”
到目前为止,这个法子的效果还算不错。已经有不少小贵族和商人连夜送来了装着诺多的支票。
唯一让我感到无语的事情就是这些带头抗税的人里面竟然真的抓出了魔王军残留的奸细,而且为数不少......现在骑士们都夸我火眼金睛。
当然了,收税也不只是为了亲王国,身为亲王,我自然也要从中得到些什么——那笔税款到账之后,我打算截留六成......额,算了,还是只拿一半好了。
总之,除了做出收税的指示之外,我就没有再干预亲王国的政治了,只是一味享受着骄奢淫逸的生活。
税收的渠道我已经疏通,剩下的事情就交给那些原本就在职的官僚们。他们比我更清楚纽斯特的田地、牧场、市场和道路,也知道每一条河上的渡口该收多少过路费。
我只要定期看看账本就行——虽然我连账本都还没翻开过。
大多数时间我都在外面,骑马、逛山、躺在树荫下看云。偶尔有农人远远地认出我来,站在路边朝我行礼,我就朝他们挥挥手。
他们大概觉得我是个温和而亲民的领主,但我只是不想在马上坐得太直,那样腰会酸。
现在,我含着一根草,正骑着高头大马漫步山中。
我沿着山脊骑了一段路,勒住马,停在坡顶。从这里可以望见小半个纽斯特的领地,远处的村庄升起几缕细长的炊烟,田野里的麦子正在变黄,再过一两个月就可以收割了。
我坐在马上,看着那些炊烟和麦田,吹着风,忽然想——如果下辈子还能选,我要当一只有人定期投喂的野猫。
不用工作,不用开会,不用在冬天被拉去打仗,只需要晒太阳、舔爪子,偶尔被路过的女孩子摸两下,那才是真正的生活。
我夹了一下马腹,从山坡上缓步下来。马蹄踩过一片盛开的山玫瑰,花瓣被风卷起,绕着我转了一圈,又落回地上。
远处有人喊了一声我的名字,声音隔着山谷被拉得很远很远,我懒得回头,大概又是那些想要争取政策倾斜的小贵族们。
我又夹了一下马腹,让马跑得更快一些,风把那些喊声远远地甩在身后,和花瓣一起落在地上。
“巴尔先生!”
身后传来的声音让我不得不勒马回转,视野里浮现出一位披着黑黄披风的姑娘,她熟稔地驾马而来,马蹄踏过一片新开的山玫瑰,花瓣被风卷起来,沾在她的披风下摆上。
我在马上侧过身,看着她跑到近前,打量着爱丽丝有些太勒肉的装束。
“怎么了?”我问,“有人欠税不交?”
“不是。”爱丽丝勒住马,喘了口气,“艾琳小姐喊你回去吃饭啦。”
“哈哈。”
我笑了一声,重新拉好缰绳,夹了一下马腹,继续往前走。爱丽丝看着我的身影,稍微顿了顿,然后选择并马跟在我旁边,她也没有催我,只是安静地骑着马,两个人沿着山坡慢慢往前走。
马蹄踩过松软的土地,踩过那些白色的、浅粉色的、淡紫色的山玫瑰。花瓣被掀起来,又落回去,像是大地上正在翻动的书页。远处有牧羊人赶着羊群下山,羊铃声从山谷那边传过来,又轻又远,像正在消散的回音。
“巴尔先生。”爱丽丝的声音从旁边传来,“你不吃饭吗?”
“不急。”我说,“你饿了就自己回去吃吧。”
爱丽丝沉默了一会儿,像是在思考什么复杂的问题。然后她“哦”了一声,没有再问。两个人在山坡上又走了一段路,我忽然想起什么,偏过头看着她。
“你就是来喊我吃饭吗?”
“不是。”爱丽丝拿出一封信,说,“父王要我给你的。而且我好久没骑马了,想出来走走。”
我接过信,打开扫了一眼,然后收了起来,对她说:“是吧,老在家窝着也挺闷的。”
“嗯,这个时节的山玫瑰都开了,我也想看看。”
我看着她,她看着远处的夕阳。风吹过她的头发,那些被吹乱的发丝在阳光里像是镀了一层金色的边。
“嗯?”爱丽丝注意到了我的视线,于是从怀里掏出一块用油纸包好的面包,打开来,掰了一半递给我,“要吃吗?”
“......我算是明白你为什么不着急回去吃饭了。”
我接过来咬了一口,里面夹着蜂蜜和果干。
“还行。”
“信里有重要的事情吗?”
“不是什么大事吧,就是说大陆方面已经集结重兵,罗门诺坎响应古老盟约,也要渡海与友军汇合,准备决战魔王军了。”
‘这不是天大的事情吗......’
“嗯,比起信上提到的另一件事情,就显得小多了。”
“嗯?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吗?”
我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问道:“你喜欢山玫瑰吗?”
爱丽丝偏过头,顺着我的视线看了一眼山坡上的花丛。
“还行。小时候觉得它太普通了,到处都有。后来离开罗门诺坎,去大陆旅行的时候,去年在贝达斯特看到一片山上也开满了这种花,发现和家乡的一模一样,才知道原来它不止这里才有。”她顿了顿,“从那时候起,看到它就会觉得有点亲切。”
这话我倒是似曾相识。
艾琳的家乡也总是开满鸢尾,这种花对她有特殊意义,但是后来那片花田被魔族污染了,很多年都种不了鸢尾花,反倒爬满了有毒的变异植物,令她感到尤为可惜。
“既然喜欢,那就放吧。”
爱丽丝有些奇怪地转头看我:“放什么?”
“山玫瑰。”
“放在哪。”
我甩了甩马鞭,驾马远去,奔向林间深处,头也不回地喊道——
“我们的婚礼上。”
(第四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