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女作者林悦对着电脑屏幕抓耳挠腮。
第85章卡了整整三天。
文档光标在“陆筠捏住叶蓁蓁的下巴,指腹缓缓摩挲过她的唇瓣”这句话后面闪了整整三天,她往里面填了十七种不同的动作描写,包括但不限于捏碎茶杯、掀翻桌子、把人按在墙上、把人按在床上、把人按在书案上——但总感觉不对。
评论区催更的嚎叫声已经突破天际。
“大大你今天不更我就要死了!”
“求求了强制爱强制爱强制爱!!!”
“陆大人冲啊!别光捏下巴啊!!!”
林悦痛苦地把脸埋进键盘里,发出一声闷响。
她从来没想到,自己一个写甜宠文的,会因为一本强制爱虐文火成这样。更没想到的是,写到第八十五章,男主要对女主搞强制爱了,她居然——不会写了。
不是没看过别人写的,但轮到自己动笔,总觉得怎么写都别扭。
陆筠在她笔下是个狠人,灭门抄家眼都不眨,唯独到了感情线这儿,她发现自己对这个权臣的理解出了偏差:她写他“心狠手辣不近女色”,但真要他对女主做点什么出格的事,她脑子里那个陆筠就像卡了bug的程序,站在原地不动了。
她恨恨地敲下一行字:“陆筠缓缓逼近——”
然后删掉。
“陆筠眸光一暗——”
删掉。
“陆筠——”
算了。
她瘫在椅子上,盯着天花板,忽然觉得自己这个人设是不是立得太过了。她把他写得连侍女都退避三舍,现在好了,要推感情线了,这人就跟个木头桩子似的杵在那儿,只会捏下巴。
林悦烦躁地点开小说后台,看了眼最新评论。
一条长评被顶到最上面,是一个追了她三本书的老读者写的:“作者大大,我知道你卡文了,但求求你别让陆大人ooc。他是陆筠啊,那个杀伐果断的权臣,他要是突然变成一个只会说‘女人你逃不掉的’的油腻霸总,我会心碎的。”
林悦盯着这条评论看了足足三十秒,然后“啪”地合上电脑。
她决定出去透透气。
走到冰箱前拿了瓶可乐,拧开盖子灌了一大口,碳酸气泡冲上脑门的瞬间,她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不是不对劲,是很不对劲——她的厨房什么时候变成青砖灰瓦的了?
林悦愣在原地,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空空荡荡,哪还有什么可乐瓶。但她的手——
不是她的手。
她的手比这细,比这白,指尖还有常年敲键盘磨出来的薄茧,但这双手骨节分明,指甲修得圆润好看,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
她猛地抬头,发现自己站在一间古色古香的厢房里,她低头看自己——鹅黄色的褙子,月白色的抹胸,腰间坠着一枚成色极好的玉佩。
脑子里“嗡”的一声。
不是吧。
她颤抖着走到铜镜前,镜中映出一张脸——眉如远山,目若秋水,唇不点而朱,美得张扬跋扈,美得带着三分凌厉。
她还没从那张脸的冲击中回过神来,门外就传来一阵慌乱的脚步声,丫鬟春桃跌跌撞撞地跑进来,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声音都在打颤:“小姐,不好了!叶蓁蓁那个贱蹄子被陆大人带走了,咱们安排在别院的人全被拔了,一个都没剩下!”
林悦浑身一僵——叶蓁蓁被陆筠带走、别院的人被拔干净,这分明是她写的第八十四章的内容,她几天前熬夜敲出来的章节,连对话都一字不差。
春桃还在地上抖着,又补了一句:“还有,陆大人让人传话来说,上次小姐送去的‘礼物’,他收下了,改日定当‘厚报’。”
这同样是第八十四章的原话
果然。
她穿成了恶毒女配林悦。
原书里的林悦,太傅嫡女,年十九,自幼聪慧过人。三岁识字,五岁作诗,七岁通兵法,十岁就能在朝堂上跟她爹辩论朝政。太傅林远山对这个女儿又爱又怕,爱的是她确实天资卓绝,怕的是这份卓绝用错了地方。
十四岁那年,林悦第一次见到陆筠。彼时陆筠刚入朝为官,不过是个从四品的中书舍人,谁也想不到几年后他会权倾朝野。林悦在宫宴上远远看了他一眼,回家就跟她爹说了一句话:“此人若不除,日后必成大患。”
林远山没当回事。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懂什么朝堂?
五年后,陆筠官拜副宰相,兼领中书门下平章事,名副其实的宰相之权,皇帝面前的第一红人。林远山这才想起女儿五年前的话,悔得肠子都青了。
而林悦本人,从十四岁到十九岁,用了整整五年的时间,在陆筠的眼皮底下布了一张天罗地网。她在六部安插了人手,在京畿卫中埋了暗桩,连陆筠府上的厨子都是她的人。她的势力像藤蔓一样悄无声息地生长,等陆筠察觉到的时候,已经拔不干净了。
她跟陆筠斗了八十章,互有胜负。陆筠烧了她三个据点,她就端了他两个钱庄;陆筠策反了她的一个手下,她就反过来利用那个手下往陆筠府里送了批假情报。两个人你来我往,打得难解难分,读者看得热血沸腾,评论区全是“林悦什么时候死”和“林悦能不能别死”的混战。
春桃还跪在地上,肩膀一抽一抽的,看起来是真的被吓坏了。林悦记得自己写过这个丫鬟——忠心耿耿,但胆子比兔子还小,林悦每次搞事情春桃都吓得半死,但每次都会跟着干。
“起来。”林悦稳住声音,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像是那个嚣张跋扈的太傅府千金,“哭什么哭,天又没塌。”
春桃抬起头,眼眶红红地看着她,“可、可是小姐,陆大人他……他真的什么都知道了,那些咱们安排在别院的人,他说拔就全拔了,一个都没留啊!”
林悦当然知道。
因为这段剧情就是她自己写的。陆筠在前一天晚上带走了叶蓁蓁,同时让人清算了林悦安排在叶蓁蓁身边的眼线。干净利落,一个不剩,充分展现了男主“心狠手辣”的人设。
她当时写这段的时候喝着可乐吃着薯片,觉得写得太爽了,男主好帅。
现在她是那个被拔光眼线的恶毒女配。
“知道了知道了,”林悦摆摆手,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满不在乎,“陆筠这个人就是喜欢虚张声势,你越怕他他越来劲。”
春桃的眼神充满了怀疑。
林悦自己在心里也充满了怀疑——陆筠从来不是虚张声势的人,他说“厚报”就一定会报,而且报的方式一定让你终生难忘。
但她不能在丫鬟面前露怯,恶毒女配的人设不能崩,至少在搞清楚状况之前不能崩。
林悦把春桃打发出去,一个人坐在窗边的软榻上,手指无意识地在膝盖上敲着键盘打字时养成的节奏。
不怕。
她在心里对自己说。
不就是穿书吗?她写了八十多章穿书文,什么穿书套路没见过?穿书女主的标准操作流程是:先震惊,再接受,然后利用先知优势一路开挂,最后要么攻略男主要么改写命运。
她可是这个世界的创造者,她知道每一个角色的底牌,知道每一个阴谋的走向,知道所有的隐藏剧情和伏笔。这是多大的优势啊?
林悦想到这里忽然僵住了——她没有大纲,后面的剧情她自己都不知道。
但这件事此刻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卡文卡了整整三天,满脑子都是“强制爱”三个字,而这三个字马上就要真实上演了。
她猛地站起来,眼神发亮:与其对着电脑屏幕抓耳挠腮,不如直接去现场看——她知道时间,她知道地点,她甚至知道陆筠今天上午不在别院。
她一把推开门,对着院子里喊:“春桃,备车!我要去城东别院看陆筠怎么强制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