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育良没有把祁的选择当成学生终于懂事。他把它当成一笔已经付出的政治成本:汉大系失去一条公安厅旧关系支点,换来的是不再被抓住“仍然安排公安厅人事”的把柄,也换来曹建峰可以在不受祁直接指挥的情况下保住厅长最终权力。
他没有让祁同伟替自己去找沙瑞金,而是亲自约了沙瑞金。谈话没有绕到丁义珍该不该死,也没有替赵瑞龙辩解。高育良只把两件事摆出来:陈湛可以来,汉大系不阻拦;但陈湛不能因为是省委推动的人,就另有一条越过厅长的日常指挥线。他并不轻松,既要让沙瑞金相信自己不是为了保贺明川而阻拦任命,又不能把汉大系剩下的影响力一次交空。说得太软,沙瑞金会把沉默当成默认;说得太硬,又会让对方把他和祁同伟重新归进旧公安关系的阵营。沙瑞金问他是不是还想把公安厅留在自己手里。高育良没有否认过去的关系,只说祁同伟已经不再替公安厅安排人选,贺明川这条线也会断掉;如果沙瑞金还要把常务副厅长变成第二个厅长,那就不是补岗位,而是借丁义珍死亡重新划分公安厅的指挥权。
沙瑞金没有答应得很痛快。他对高育良仍有戒心,也不愿让对方把这次交易说成自己主动退让;但他同样知道,若强行把陈湛变成第二个厅长,任命刚落地就会遭到厅内和地方的抵制。他必须拿到实际人事结果,同时避免让这场胜利变成公开的指挥权冲突。两人最后只形成了一笔有条件的交易:高育良和祁同伟不阻拦陈湛任职,也不替贺明川保留竞争窗口;陈湛负责形成跨市、跨省协调月报,先交曹建峰审签,再由公安厅正式渠道报省委政法委和省委办公厅。紧急业务先报曹建峰,重大警务部署、警力调动和重大事项仍由厅长主持研究并最终签发。省委得到定期、可追溯的协调信息,却没有另一条直接向地市发出命令的渠道。沙瑞金拿到人,暂时放下第二条指挥线;高育良保住了指挥边界,却失去一条旧公安关系。
李达康是在这时表态的。他不支持沙瑞金的全部安排,也不打算替高育良说话。京州需要省公安厅在跨市案件、警力调动和重大事项上给出明确接口;但如果常务副厅长另有一条直接向省委报告、又能绕过厅长调动地市的通道,京州以后遇到事情,市委和市政府可能同时面对省厅两套要求。李达康对这种安排本能地警惕,因为最后承担地方稳定和行政责任的仍然是京州市委、市政府,指挥权却可能落到两处。他不愿为了表明自己支持省委新班子,就先把京州的责任边界交出去。
他向沙瑞金说得很清楚:“陈湛这个人,我不反对。公安厅有个熟悉跨省协作的人,京州以后需要省里协调,也少绕几道弯。但如果他到任以后既向厅长负责,又能绕过厅长直接向地市发指令、再另向省委报告,那我不支持。京州的警务安排不能今天听厅长,明天听常务。”
沙瑞金问:“你是担心他管到京州?”
“我担心的是出了问题没人认账。省里要一个信息入口,我理解;要两个指挥口,我不接。”
李达康没有答应替沙瑞金推动陈湛,也没有站到高育良一边。他只把自己的条件放在桌上:支持补常务,支持外来干部进入公安厅,反对第二条日常指挥线;涉及京州的重大警务协调,市里仍通过厅长和既有正式接口提出,不接受常务副厅长另设一条直接调度地市的通道。这样一来,京州既能得到陈湛带来的跨省协调效率,也不至于让省里借常务副厅长绕开市委和厅长,直接改变本地警务责任链。沙瑞金需要他的这份支持,因为京州如果公开反对,陈湛的任命就会被解释成沙瑞金在绕过地方主要负责人重组公安系统;李达康则保住了自己对京州警务责任边界的发言权。
陈湛到汉东前,也与曹建峰单独谈了一次。 曹建峰没有欢迎词,只把拟定分工放在桌上:“跨市、跨省事项由你牵头,协调、召集、督办和信息汇总由你负责。重大警务部署、警力调动和最终指挥由厅长签发。”
陈湛看完:“省委要求的重大敏感情况报告呢?”
“按组织程序报告。你可以向省委汇报你负责的协调事项,但不能把汇报变成另一条命令线。”
“如果我发现某项工作已经到了需要调动警力的程度?”
“把建议报给我。该签我签,该担的责任我担。”
陈湛把文件放下:“我来是做常务,不是来当第二厅长,也不是来替谁盯着你。只要分工是真实的,我可以按这个分工干。”
曹建峰看着他:“你也别指望我因为你是省委推来的人,就把厅里所有事情都交给你。”
“我没这个打算。”
陈湛接受了。他并非没有顾虑:曹建峰的边界写得清楚,也意味着他不能靠省委的支持迅速建立个人指挥权;但如果因为怕受限制而拒绝,他就又一次失去进入地方一线管理的机会。他想要的是地方实际管理履历和一块能够证明自己能力的权力平台,不是替沙瑞金当私人传声筒。沙瑞金最后推动他任常务副厅长,获得了明确的人事胜利和正式的定期协调信息;但没有得到独立指挥公安厅的权力。陈湛的月报必须先交曹建峰审签,再由公安厅正式渠道报省委政法委和省委办公厅;临时、紧急事项按厅内分工报告,不能把月报变成绕过厅长的命令线。曹建峰保住厅长最终指挥,失去的是对常务人选的自主选择;陈湛拿到真实协调权,也必须在曹建峰的最终指挥之下证明自己。
陈湛到任后的第一项工作,正是把邱振江离任后顺延的邻省协查重新接起来。他召集牵头处室、相关地市和临时分管副厅长,把原来缺失的确认责任逐项补齐。一个地市提出需要增加警力配合,并希望陈湛直接签发部署。陈湛没有顺势把协调权变成指挥权,而是把部署建议报给曹建峰。曹建峰决定警力安排并签发,陈湛负责跟踪执行和补齐跨市材料。
这次没有再错过会商时间。地市知道协调找陈湛,命令找曹建峰。陈湛刚到任,没有急着证明自己能拍板,反而把每个地市的反馈逐一核实,避免再出现责任悬空。他既想让省委看到自己能把事接起来,也不愿让曹建峰觉得他借势夺权。陈湛在汉东把第一项跨市工作真正接了起来;曹建峰也由此确认,这个自己没有选择的常务副厅长至少没有借省委的势头越过自己。陈湛把这次协查的确认节点、责任人和需要厅级决策的事项纳入当月协调月报,先交曹建峰审签;曹建峰核对并签发后,厅办公室再按公安厅正式渠道报省委政法委和省委办公厅。月报没有直接送到沙瑞金个人手里,也没有把协调意见写成警力部署命令。
田国富并没有因此放弃对死亡事件的利用。跨部门碰头时,他提出需要一份能让省委及时掌握的正式时间线。追逃工作口负责人考虑到侯亮平此前承担过材料事实分类,才把整理任务交给他:丁义珍提交两批材料的时间、律师提出回国程序询问的时间、国内正式回复的时间,以及当地死亡通知进入国内的时间。至于境外私人联系和消息如何传递,现有正式材料并不能说明;田国富不能把这部分当成机关已经掌握的事实。侯亮平看见这项任务时,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终于有机会进入一次真正影响汉东政治判断的汇报。丁义珍死亡让他感到案件突然打开了一个缺口,也让他看见自己可能从材料整理者变成被领导直接听取意见的人。他不愿再只做一份没人注意的底表,因此在动笔时有意把结论写得更醒目;他知道这有风险,却也相信只有把事情写重,才有人愿意继续往下查。
他仍然想把这件事做得更重。他在内部初稿里写下“丁义珍准备自首期间死亡”,又在旁边加了一句“时间关系显示存在被提前阻断回国的可能”。这句话并非完全没有根据,但它仍然只是需要核验的方向,不能直接写成赵瑞龙灭口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