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县北河滩。
这里是滨江流经县城北部时形成的一片回水湾,水流平缓,淤泥极深。平日里,这里是野钓爱好者的天堂,但今天,这里变成了全县瞩目的焦点。
午后的毒日头高悬在头顶,把河滩上的鹅卵石烤得滚烫。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被暴晒后的水腥味,还有岸边杨树上那令人烦躁的、歇斯底里的蝉鸣。
几十米长的警戒线拉了起来,把大堤围得水泄不通。尽管天气热得像下火,但堤坝上还是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黑压压的一片人头,都在伸着脖子往河里看。
河面上,一艘借来的挖沙铁皮船正在“突突突”地转圈。
船头的绞盘机轰鸣着,两个皮肤黝黑的打捞队员正操控着那种带倒刺的滚钩,一遍又一遍地“梳”着浑浊的河底。
“李队,这都俩小时了。”
岸边的柳树荫下,副队长刘刚摘下帽子,呼哧呼哧地扇着风,那一身警服早就被汗水湿透了,贴在背上印出一个深色的轮廓。
“那个张大民是不是为了多活两天,在那胡咧咧呢?这河滩这么大,上哪捞去?”刘刚灌了一大口凉白开,一脸的焦躁。
李向蹲在地上,手里夹着烟,眉头紧锁。
他也心虚。
动用这么大阵仗,要是最后捞上来个寂寞,回去局长能把他的办公桌掀了。但他更怕的是真的捞上来什么——如果张大民没撒谎,那就意味着在他眼皮子底下,真有个恶魔藏了这么久。
“再捞一小时。”
李向咬了咬牙,把烟头狠狠弹进面前的泥地里,“张大民那是死罪,到了这份上,他不敢拿这事儿耍我。他说有,八成就有。”
林奇没有参与他们的对话。
他站在离李向几米远的岸边,手里举着一个军用望远镜。
但他没有看河面,而是背对着河滩,镜头缓缓扫过堤坝上那密密麻麻的人群,以及远处公路旁茂密的防风林。
他在找人。
按照犯罪心理学,连环杀手往往有一种特殊的癖好——“重返现场”。
特别是当警方介入调查、开始挖掘尸体的时候,这种“上帝视角”的掌控感和对自己“杰作”被发现的期待感,会驱使他们像飞蛾扑火一样回到这里。
那个开着轿车、戴着白手套的“体面人”,他在看吗?
镜头在人群中移动。推自行车的农民、摇着蒲扇的老大爷、光着屁股的小孩……
没有异常。
林奇放下望远镜,揉了揉有些酸涩的眼睛。也许是自己多心了?那样谨慎的一个人,真的会冒险露面吗?
就在这时,河面上突然传来一声变调的惊呼。
“挂住了!!!”
船头的打捞队员猛地站直了身子,手里的尼龙绳瞬间崩得笔直,发出“崩崩”的声响,像是水底下有一头巨兽咬住了钩子。
“沉!死沉!肯定是大物件!”
打捞队长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渔民,扯着嗓子冲岸上喊:“快!把绞盘摇起来!别硬拉,小心挂断了!慢点!慢点!”
“哗啦——”
岸上所有人的目光瞬间聚焦到了河面上。人群停止了议论,连树上的知了似乎都被这紧张的气氛压得闭了嘴。
随着绞盘“嘎吱嘎吱”的转动声,浑浊的河水开始剧烈翻涌。
一个巨大的阴影在水下缓缓浮现。
先是一个惨白色的编织袋的一角。那袋子已经被水泡烂了,挂着黑绿色的水草。
紧接着,是缠在袋子上的粗铁丝,勒得很深。
最后,随着一声沉闷的水响,那个长条形的物体终于破水而出,被吊在了船舷边。
烂掉的编织袋因为出水的重力撕裂开来,露出了里面包裹着的东西。
那一瞬间,整个河滩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所有人都看到了一抹颜色。
那是红色。
鲜艳的、刺眼的、在浑浊的黄泥水中泡了几个月依然没有褪色的——大红。
“真……真有啊……”刘刚张大了嘴,手里的水壶“哐当”一声掉在了鹅卵石上。
李向猛地站起来,脸上的表情从焦躁瞬间变成了凝重,甚至带着一丝狰狞。他一挥手,吼道:
“快!拖上岸!法医!老刘!准备干活!把警戒线往外扩!谁也不许靠近!”
几分钟后。
物体被拖到了岸边的草地上。
一股难以形容的味道瞬间弥漫开来。那不是夏天尸体常见的腐败恶臭,而是一种带着油脂发酵的、类似于奶酪放坏了的怪味,腻得让人胃里翻江倒海。
这是“尸蜡”的味道。
法医老刘戴着厚厚的防毒面具和手套,拿着剪刀,小心翼翼地剪开了那些锈迹斑斑的铁丝。
当最后一层烂得不成样子的编织袋被揭开时,哪怕是看惯了生死的刑警们,也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是一具女尸。
因为长期浸泡在低温、缺氧的河底淤泥中,尸体并没有高度腐败变成巨人观,而是发生了**“尸蜡化”**。她的皮肤变成了一种灰白色的、像蜡一样的质感,虽然有些肿胀,但五官轮廓竟然奇迹般地保存了下来。
她看起来很年轻,大概二十五六岁。长发像海藻一样纠缠在一起,盖住了半张脸。
最让人心惊的是她的穿着。
那是一件做工考究的红色呢子大衣。
大衣的款式很老,像是七八十年代流行的那种苏联式翻领大衣,扣子整整齐齐地扣着,甚至连领口的风纪扣都扣得严严实实,透着一股诡异的庄重感。
而在她的脚上,还穿着一双红色的高跟鞋。
“这不对啊……”
法医老刘一边检查,一边皱起了眉头,声音闷在防毒面具里,“这尸体在流动的河水里泡了几个月,又是搬运又是打捞的,这种浅口高跟鞋早就该掉了,怎么还穿得这么稳当?”
林奇蹲下身,强忍着那股尸蜡的怪味,凑近了那双脚。
“李队,老刘,你们看。”
林奇指着死者的脚踝,声音里透着一股彻骨的寒意:
“不是没掉。是凶手不让它掉。”
在手电光的照射下,众人才看清,在那双红色高跟鞋的鞋帮和死者的脚背之间,缠绕着一圈圈细密的透明胶带。
因为在水里泡太久了,胶带已经泛白,边缘有些脱落,但依然顽强地把鞋子死死“焊”在脚上,甚至勒进了浮肿的皮肤里。
“他把鞋绑在脚上了。”
林奇抬起头,眼神里燃烧着怒火:
“他怕抛尸的时候鞋子脱落,破坏了他精心设计的这身‘行头’。在他眼里,这根本不是尸体,而是一个必须保持完美状态的……人偶。”
“这种极端的控制欲和强迫症……”林奇咬着牙,“这绝对不是激情杀人。这是精心策划的仪式。”
李向看着那几圈泛白的胶带,感觉头皮一阵发麻。
杀人不过头点地。但这种连死后的一只鞋都要控制的变态心理,比杀人本身更让人恐惧。
“老刘,死因能看出来吗?”李向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心里的不适。
老刘正在检查尸体的颈部。那里的灰白色皮肤上,有一道深深的紫黑色勒痕。
“机械性窒息。”
老刘抬起头,眼神凝重,“是被勒死的。用的是很细的东西,可能是钢琴线,或者是细尼龙绳。勒得很深,一击毙命。”
“而且……”
老刘指着死者的双手,“她的指甲被剪过了。修剪得非常整齐,边缘圆润,还涂了那种老式的红指甲油。但在指甲缝里,没有任何反抗留下的皮屑。”
“这说明她在死前完全没有反抗能力。可能是被下了药,或者被打晕了。”
没有反抗。 精心打扮。 用胶带固定的高跟鞋。 沉尸冰河。
这每一个细节,都在把案子的性质推向一个极端恐怖的方向。
“张大民没撒谎。”
李向站起身,看着这具红衣女尸,感觉肩上的担子瞬间重了千钧,“这案子,大了。”
“把尸体运回去!马上查失踪人口!我要知道她是谁!”
李向刚想转身喊林奇,却发现林奇并没有在看尸体。
他正举着望远镜,身体僵硬得像块石头,镜头死死地对着远处大堤外的一片防风林。
“怎么了?”李向心里一紧,本能地摸向腰间的枪。
“有人在看我们。”
林奇的声音有些发紧,带着一种猎人发现猛兽踪迹时的警觉。
就在刚才,当尸体那抹红色浮出水面的一瞬间,林奇敏锐地捕捉到了远处树林里的一道微弱的反光。
那不是树叶的反光。 那是望远镜的镜片,或者是某种光学仪器在阳光下的一瞬折射。
虽然只有短短的一秒钟,但对于重活一世的林奇来说,足够了。
那意味着,在几百米外的阴影里,有一双眼睛,正隔着虚空,和他们一起注视着这具尸体。
“在那边树林!他在监视我们!”
林奇大吼一声,扔下望远镜,拔腿就往吉普车跑,“李队!追!”
李向没有任何废话,吼道:“刘刚看现场!其余人跟我上车!”
“轰——”
墨绿色的吉普车发出一声咆哮,轮胎卷起漫天黄土,冲上大堤,朝着几百米外的那片防风林狂飙而去。
短短的一分多钟。
当吉普车带着刺耳的刹车声停在那片树林边缘时,林奇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树林里静悄悄的。
午后的阳光斑驳地洒在地上,知了还在叫,风还在吹。
但人,已经没了。
空荡荡的泥地上,只有两道新鲜的车辙印,一直延伸到树林外的省道上。
“跑了。”李向拔出枪,警惕地环视四周,一脸的懊恼。
“刚走。”
林奇蹲下身,伸出手,在地面上摸了摸。
地上的车辙印边缘的土还是松软的,被碾压过的野草还在慢慢回弹。
“李队,你看这车辙。”
林奇指着那两条深深压进泥土里的印记,“花纹很细,胎面很宽。这不是咱们县里常见的吉普车或者大卡车,这是轿车的轮胎。”
李向蹲下来看了看:“这种细花纹……像是米其林?这可是进口胎。这证实了张大民的话,凶手开的是轿车,有钱,有地位。”
“妈的,顺着车印追!”李向想上车。
“追不上了。”
林奇摇了摇头,指着树林外不到五十米的那条柏油路,“出了这片林子就是205省道。那是通往市里和邻省的主干道,每天过往的车辆成千上万。”
“他只要上了省道,混进车流里,咱们连他往哪个方向开的都不知道。”
这是一个完美的观察点。 既隐蔽,又能俯瞰河滩,而且背靠省道,随时可以撤退。
这人太狡猾了。他就像是个幽灵,来无影去无踪。
“李队,你看这个。”
林奇在刚才车辙停留位置的驾驶室一侧,发现了一个极其细微的东西。
那是一个烟头。
被踩灭了,半截钻进了泥土里。
林奇小心翼翼地用镊子把它夹起来,放进证物袋。
那是一个白色的过滤嘴,上面印着三个金色的数字:555。
“三五烟。”
李向皱眉,“这可是外烟,好几块钱一包呢。在咱们县,抽这个的人虽然不多,但也有一帮赶时髦的小年轻或者是做生意的老板在抽,不好查啊。”
“不,这个烟头不一样。”
林奇把证物袋举在阳光下,指着过滤嘴的一端:
“李队,你仔细看。这个过滤嘴上,只有一边有轻微的挤压痕迹,而且上面没有沾哪怕一点点的唾液或者唇纹。”
“这意味着……”
林奇眯起眼睛,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画面:
“抽烟的人,没有直接用嘴唇叼烟。他是用烟嘴抽的。”
“用烟嘴?”李向愣了一下,“这年头谁还用那玩意儿?那是以前地主老财才用的吧?”
“还有一种人会用。”
林奇的声音变得很冷,那是对对手的一种侧写:
“那种极度爱干净、有洁癖、甚至不想让手指沾上烟味的‘体面人’。”
“开轿车、抽外烟、用烟嘴、给尸体穿红衣、用胶带缠住高跟鞋……”
林奇看着远处那条车流不息的省道,仿佛看到了一双隐藏在黑暗中的、戴着白手套的手,正在优雅地弹落烟灰。
“李队,我们面对的,不是一个普通的杀人犯。”
“他是一个活在此时此刻、就在我们身边、却又像幽灵一样看不见摸不着的——怪物。”
李向看着那个烟头,沉默了良久。
这半个月来的顺风顺水带来的那点自豪感,此刻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被强敌盯上的压迫感。
他把枪插回腰间,狠狠地啐了一口唾沫:
“管他是人是鬼。只要他在滨江县的地界上犯案,老子就是挖地三尺,也要把他刨出来!”
“收队!回去查尸源!”
“只要确认了死者是谁,我就不信这只‘白手套’能不沾泥!”
警车呼啸着离开。
树林恢复了平静。
只有地上那个轿车的轮胎印,像一道伤疤,深深地刻在滨江县的土地上。
林奇坐在车里,回头看了一眼那片树林。
前世的遗憾,今生的交锋。 那个让他追了一辈子的对手,终于露出了冰山一角。
虽然没看见车,没看见人。 但林奇知道,那个恶魔,刚刚就在那里。 而且,他一定还会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