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县公安局,审讯室。
凌晨三点。
这里没有白天黑夜,只有那盏亮得刺眼的台灯,把陈志超那张惨白的脸照得毫发毕现。
他的右手腕已经打上了石膏(被林奇踢断的),身上那件昂贵的西装沾满了泥污和血迹,像块破抹布一样挂在身上。金丝边眼镜早就不知去向,那双曾经傲慢、阴鸷的眼睛,此刻布满了血丝,透着一股子濒死的灰败。
他完了。
那本从他嘴里抠出来的红色笔记本,此刻就摆在审讯桌的正中央。
旁边放着那把仿六四手枪。
“说吧。”
李向坐在对面,手里端着那个大茶缸,声音沙哑,“陈老板,或者叫你陈屠夫?都这份上了,还要等律师吗?”
陈志超动了动干裂的嘴唇,想喝水,但没人理他。
他看了一眼那个笔记本。
那是他的死穴,也是他炫耀的资本。
“没什么好说的。”
陈志超的声音很轻,带着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冷漠,“人是我杀的。苏晓,还有之前那两个。都在日记里记着呢。埋哪了、怎么杀的,我都写了。你们自己去挖吧。”
他认得很痛快。
因为他知道,这种铁证面前,抵赖就是自取其辱。
“我现在只想求个痛快。”陈志超抬起头,看着李向,“给我支烟。”
李向没动。
林奇坐在旁边,从兜里掏出那包皱巴巴的“大前门”,抽出一根塞进陈志超嘴里,帮他点上。
“咳咳……”
陈志超贪婪地吸了一口,被劣质烟草呛得直咳嗽,但他还是笑了:
“还是这种烂烟带劲。以前我觉得这种烟呛嗓子,现在……”
“少废话。”
林奇打断了他的感叹,手指在桌子上的笔记本上敲了敲:
“陈志超,苏晓的案子结了。但有些事,这本日记里没写明白。”
“什么?”陈志超愣了一下。
“苏晓是文工团的台柱子,平时眼高于顶。你一个外地来的假港商,虽然有钱,但想在短时间内就把她骗到手,甚至让她对你死心塌地,没那么容易。”
林奇翻开日记的一页,指着上面的一行字:
【3月5日。老鬼说有好货色。那是只骄傲的白天鹅。他在酒里加了点料,天鹅就变成了听话的家鸡。】
“这个‘老鬼’是谁?”
林奇的目光如刀,死死盯着陈志超,“还有这个‘料’,是什么?”
陈志超夹烟的手指颤抖了一下。
他沉默了。
杀人他认了,反正是一死。但供出“老鬼”,那是破坏了江湖规矩。那个圈子里的人,手段比警察黑多了。他怕他在里面的日子不好过,更怕他在外面的家人遭殃。
“我自己搞的。”
陈志超避开林奇的目光,“老鬼就是我自己瞎编的代号。料就是迷药,我在广东买的。”
“砰!”
林奇猛地一拍桌子,震得茶杯里的水都晃了出来。
“陈志超!你以为你还是那个体面的陈老板吗?!”
林奇站起身,一把揪住陈志超的领子,把他那张脸拉到灯光下:
“你是个聪明人。你应该知道,你现在唯一的筹码就是检举揭发!只有重大立功表现,你才有可能从死刑立即执行改成死缓!”
“你真以为那个‘老鬼’会保你?你进来了,你在他眼里就是个废人!甚至是个雷!”
“你信不信,只要你今晚不开口,明天你在看守所里就会‘意外死亡’?喝水呛死?躲猫猫撞死?这种事,那个圈子里的人干得少吗?”
这句话,像毒刺一样扎进了陈志超的心里。
他太了解那帮人了。
那就是一群吃人不吐骨头的狼。他陈志超虽然变态,但跟那帮搞黑产、开赌场、贩毒的人比起来,只是个“大客户”而已。
“给我水……”
陈志超的声音哑了。
李向递过去一杯水。陈志超一口气灌下去,因为喝得太急,水顺着嘴角流了一脖子。
“呼……”
陈志超喘着粗气,靠在椅背上,眼神变得阴狠起来。
既然你们不仁,别怪我不义。
“老鬼……是金皇大酒店的经理。”
陈志超终于开口了,声音低沉,“真名叫赵鬼。但这只是个外号,他其实是给老板看场子的。”
“金皇大酒店?”李向皱眉。
那是县城去年刚开的一家豪华酒店,集餐饮、住宿、卡拉oK于一体。那是县里有名的销金窟,据说背景很深。
“对。就是那儿。”
陈志超露出一丝嘲讽的笑,“你们以为苏晓是怎么认识我的?是在金皇的酒局上。赵鬼组的局,说是给县里的企业家和文艺骨干联谊。”
“那酒里的‘料’,也是赵鬼给的。”
“他说那是‘听话水’,是从南方弄来的新型毒品。只要几滴,那姑娘就神志不清,任人摆布。”
陈志超抬起头,看着林奇:
“林警官,我虽然杀了人,但我只是个买家。”
“苏晓,还有之前那两个姑娘,都是赵鬼给我‘介绍’的。他知道我有那种……特殊的癖好。他说只要钱给够,他能帮我搞定一切。包括善后。”
“善后?”林奇敏锐地抓住了这个词。
“对。我杀的第一个姑娘,是个外地来打工的。尸体我没处理好,差点露馅。是赵鬼帮我摆平的。他说他那是专业的。”
“他收了我五万块钱。”
陈志超像是在说一件普通的交易,“在这个县城,只要有钱,在金皇大酒店那个地界,没有赵鬼摆不平的事。”
林奇和李向对视一眼。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连环杀人案了。
这是一条黑色的产业链。
拉皮条、下药、甚至协助处理尸体。这个叫“赵鬼”的人,和他背后的“金皇大酒店”,就是一个巨大的犯罪黑洞。
“赵鬼的老板是谁?”李向追问。
在这个县城能开得起那种场子,赵鬼一个看场子的经理肯定不是正主。
陈志超摇了摇头:
“大老板很神秘,我没见过。但我听赵鬼喝多了提过一嘴。”
“他说他的老板姓王。”
“大家都叫他……王老虎。”
王老虎。
听到这三个字,李向手里的笔“啪嗒”一声掉在了桌子上。
林奇的瞳孔也猛地收缩成了针尖。
因为这个名字,太熟悉了。
王老虎,本名王天霸。
他是滨江县的一霸,早年靠倒腾煤炭起家,后来开了运输公司,现在又涉足娱乐业。他是县里的政协委员,是大慈善家,是县领导的座上宾。
但在前世的记忆里,林奇知道他的另一个身份。
他是滨江县最大的黑社会头目。
也是前世那个在一个雨夜,派人开车把正在查案的李向撞成植物人的幕后黑手。
前世,林奇花了十年时间才摸到王老虎的边缘,却因为对方保护伞太厚,始终无法撼动。
没想到,这一世,因为陈志超这个“变态客户”的牵扯,竟然提前十年,把这个名字摆在了审讯桌上。
“王老虎……”
李向捡起笔,脸色铁青,牙齿咬得咯咯响,“原来是他。”
作为老刑警,李向早就怀疑王老虎不干净,但一直没有证据。王老虎做事滴水不漏,所有的脏活都是手下人干,他自己永远是那个穿着唐装、手拿佛珠的大善人。
“陈志超。”
林奇走到铁椅子前,俯视着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杀手:
“把你和赵鬼的所有交易记录,每一次见面、每一笔转账、每一次‘介绍’女孩的细节,全部写下来。”
“只要你能咬死赵鬼,让他把王老虎吐出来……”
林奇顿了顿,声音冷冽:
“我保证,你在里面的日子,没人敢动你。”
陈志超看着林奇。
他从这个年轻警察的眼里,看到了一种比他这个杀人犯还要狠的决绝。
那是复仇的火焰。
“好。”
陈志超点了点头,“我写。反正我也活不成了,拉几个垫背的,黄泉路上也不孤单。”
……
走出审讯室,天已经亮了。
走廊里的空气依然有些浑浊,混合着熬夜后的烟味和汗味。
李向靠在走廊尽头的窗边,手里捏着那一沓刚出炉的口供,脸色凝重得像一块铁板。
“林子,这回咱们是真的捅了马蜂窝了。”
李向看着窗外那个正在苏醒的县城,声音有些发沉,“王老虎在县里的关系网盘根错节。咱们要是动金皇大酒店,那就是动了他的命根子。上面肯定会有压力,甚至……”
“甚至会有黑枪。”
林奇接过了话茬。
他走到李向身边,看着远处晨曦中那栋最高的建筑——那是金皇大酒店的楼顶,金色的招牌在初升的阳光下熠熠生辉,像是一个巨大的、嘲讽的笑脸,俯瞰着这座灰扑扑的小县城。
“师父。”
林奇突然开口。
这两个字一出,空气似乎都凝固了一秒。
李向正准备递烟的手,僵在了半空。
他有些诧异地侧过头,深深地看了林奇一眼。
这一路走来,从那个雨夜的油桶案开始,林奇一直喊他“李队”,规规矩矩,公事公办。他知道林奇在红星派出所有个老恩师赵建国,那是个倔强的老头。
在公安队伍里,“师父”这两个字,分量极重。
那不是职位上的上下级,那是行当里的传承。叫了师父,就是要磕头敬茶、手把手教本事、遇到危险要互相挡子弹的关系。
此时此刻,在这场即将到来的风暴前夕,这声“师父”,不仅是改口,更是一种托付。
是林奇在告诉他:这条充满荆棘、鲜血甚至黑枪的刑侦路,我把命交给你,跟着你走到底。
李向看着眼前这个眼神如刀的年轻人,恍惚间,仿佛看到了二十年前刚穿上警服、也是这样站在老队长面前发誓的自己。
“呵……”
李向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随即咧开嘴,笑了。
那笑容里没了之前的疲惫和顾虑,只剩下一股子老刑警特有的悍勇和豪迈。
“臭小子,这会儿改口,是想赖上我给你兜底是吧?”
李向把手里的烟头狠狠摁灭在窗台上,火星四溅:
“行!既然叫了这声师父,那这只老虎,师父带你打!”
“老子当了二十年警察,早就想会会这帮人渣了!”
“只要证据确凿,别说他叫王老虎,就是天王老子,我也要崩掉他几颗牙!”
林奇也笑了。
这就是他记忆里那个李向。那个一身正气、最后为了查案连命都豁出去的男人。
上一世,李向孤军奋战,最后惨死街头。 这一世,他不再是一个人。
“走。”
林奇整理了一下警服的领口,目光再次投向那座金碧辉煌的酒店,眼神里透着一股肃杀:
“师父,咱们去会会这只老虎。”
“看看是他的牙硬,还是咱们爷俩的骨头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