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大宋做山匪

临清1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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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规矩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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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西儿这里躲了几天,该回去还是要回去的。不管怎么说烧毁酒场这也是大罪。不能因为我是头就将事情揭过去。

这次我来找寇老西儿也是有自首的意思在里面的。

按照我之前提出的产业共有的原则。酒场已经不是石家庄的个人财产,而是太行山区居民所共有的财产。

这种模式已经运行了一年了。效果明显至少酒场的那些工人年底的分红相当于他们平时三个月的工钱。

我还告诉他们只要酒厂继续壮大,他们可以分红更多。

因此酒场这种模式渐渐的在矿山,和炼铁厂中推广。虽然这两个地方暂时不盈利。但是我还是按照产量给予矿工和钢铁工人“产量”分红。

现在我把“共有财产”酒场一把火烧了。自然要受到处罚。

但是处罚我不能是我爹娘或者二叔,应该我立下太行山暂行法规。

按照我们军事,政治,立法三权分立的原则,司法诉讼,对应的程序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行政管理的最高长官是老西儿。所以我就到老西儿这里来了,也算是变相自首了。

老西儿的师爷钱斌记录着我讲述的犯罪事实。记录清楚之后确认无误让我签字画押。

接下来就是怎么处置我可就让老西儿有些为难了。按理说这属于损害巨额共有财产。要依法赔偿,并且承担刑事责任。

可是我不满十二周岁。自然不用坐牢。但是烧酒场这个事还是要做出处罚的。于是老西儿就罚我敲锣打鼓的围住现在太行山辖区普法一圈。

于是我身上挂着牌子,刘安在旁边陪着,敲锣打鼓的普及太行山现行法规。顺便看看什么地方适合种植。毕竟买粮食,就相当于命脉掌握在别人手里。总是让我心里不踏实。

我一路走一路普法,很多太行山的山民都认识我了。普通的百姓不能理解我作为太行山的老大的儿子,烧了自己家的酒场还要认错游街是什么道理。但是他们也明白了在这里要守我们的规矩。

否则就是就算是老大的儿子犯错也要受罚。

这样的一波宣传,普法的效果达到了,接下来全民教育法规在太行山试行,阻力应该会小很多吧!毕竟其他的,普法宣传我不敢说。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两条,在我游街这件事上就体现的淋漓尽致了。

只要颁布法令太行山区投靠我们的山民就不敢不尊。

规矩慢慢的建立起来。将人民有组织的团结起来。就像精密仪器上的一个个零件一样有序的完成自己的使命。才能让国家机器更有效的运转。

各行其是各自为政。人口再多,体量再大,也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我们想要以小博大,就必须有一批追随者。

老西儿也继续他向西南方向收拢山民的政策。没有人口的支持,一切的理想都是空想。

至于鼓励生育政策,老西暂时不考虑了。毕竟他听我说了不出五年就要打仗。现在就拼命生孩子,到战争打起来的时候恐怕也不会有太大的增长。还是先进行全民教育吧!毕竟打仗的时候他们学的这些东西用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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