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悟空离了玉华王府,也不驾筋斗云,只将身一纵,唿哨一声,形影瞬间消失于原地。
那玉华州城与豹头山相距不过七十里,对于掌握筋斗云的他言,简直如同近在咫尺。
一个呼吸之间,他已悄无声息地跨到了豹头山的地界。
来到这里,他径自登上山峰,向下观瞧,果然,但见此山妖气隐隐,虽非那种冲天蔽日的凶戾之氛,却也盘踞不散,自成一方格局。
细看这山势,倒也颇有气象:
龙脉悠长,地气蜿蜒接远荒;地形远大,峰峦起伏势如蟒,尖峰挺挺插天高,笔直如剑刺云霄;陡涧沉沉流水紧,幽深似渊隐龙蛟。
山前有瑶草铺茵,点点灵光缀碧毯;山后有奇花布锦,丛丛仙葩映霞绡,倒也是个潜修养性的好去处。
“呵,这妖精倒挺会挑地方,挺会享受。”
孙悟空正暗自品评,忽然听得山背后面传来人语之声,他急忙闪身,藏于一块巨岩之后,悄悄探头看去。
只见从山后小径转出两个妖怪来,俱是狼头人身,一个穿着灰扑扑的旧袄,一个套着半新不旧的皮褂,正一边走一边朗声说着话,方向是往西北而去。
看那打扮做派,不似巡山的小妖,倒像是奉命外出采办的。
孙悟空心念一动:“这定是那洞中出来办事的妖怪,且等老孙跟上去,听听他们说些什么,或能探得那偷宝贼的虚实。”
他当即施展隐身法,身形化作无形,悄然飘至那两个狼妖身前数尺之处,与他们并行,侧耳细听。
只听那穿着灰袄的狼妖兴致勃勃地说道:“二哥,咱们大王这几日可是连连走运,前月不知从哪儿得了个标致的美人儿,藏在洞里头,日夜盘桓,那叫一个逍遥快活。”
“啧啧,俺远远瞧见过一眼,当真是肤白貌美,粉粉嫩嫩,跟画儿里走出来的似的。”
旁边那穿皮褂的接口道:“这算啥,昨儿夜里那才叫真走运。”
“大王不知从何处得了三件了不得的兵器,好家伙,那宝光,隔着老远都能晃花眼,尤其是那柄钉耙,听说好得很。”
“大王欢喜得什么似的,说要大摆筵席庆贺,取名就叫‘钉钯嘉会’,明朝就要开了,到时候洞中上下,都能跟着沾光,好好受用一番酒肉。”
“钉耙宴?”
孙悟空在旁听得眉头一挑,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那金箍棒很有灵性,在他手上时大放光芒,可只要他不在身边,它就平平无奇,看不出什么特异之处。
这妖精倒是有‘眼光’,三件神兵,偏偏就瞅准了八戒那耙子最光鲜,连宴会都以其为名,嘿,倒把俺老孙的金箍棒和沙师弟的宝杖给比下去了。
他正自好奇,又听那皮褂狼妖压低声音,带着几分得意道:“要说走运,咱们哥俩儿这不也沾了光?”
“大王给了足足二十两雪花银,让咱们去采买宴席用的猪羊。”
“嘿嘿,等会儿到了乾方集上,咱们先找个酒肆,美美地喝上几壶热酒,暖暖身子。”
“然后嘛……跟那相熟的羊倌老王头砍砍价,在账目上稍微动动手脚,开个‘花帐’,落他个二三两银子下来,不成问题。”
“到时候,扯几尺好布,做件厚实绵衣过这冬天,岂不美哉?”
“妙啊!二哥!”
灰袄狼妖听得眉开眼笑,搓着手道,“还是二哥你想得周到,这冷飕飕的天,是该添件新衣了!”
两个狼妖越说越高兴,仿佛那热酒、新衣已经到手,脚下生风,顺着大路快步走去,有说有笑,一副市井小民盘算着占些小便宜的欢快模样。
隐身在旁的孙悟空听了这番话,一时间竟有些无言,心中感觉颇为奇异。
他纵横三界,见过的妖魔不计其数,凶残暴戾者有之,狡诈阴险者有之,嗜血成性者更是寻常。
可像眼前这两个……谈论着用“银子”买猪羊,盘算着喝“花酒”、做“新衣”过冬的妖怪,他还真是头一遭见。
这天底下能让他感到意外的事情不多,可这两个妖怪的言行,着实让他有种开了眼界的感觉。
妖怪吃肉是天性,专挑猪羊吃的虽不多见,但也不是没有。
可这拿着“银子”去集市上“买”的,就少之又少了。
更别提还要在账目上弄虚作假“落银子”,以及惦记着“红帐子”和“买绵衣过寒”了。
从他们那习以为常、毫无心理负担的语气来看,这类事他们绝非第一次干,恐怕已是轻车熟路,成了他们“妖怪生涯”中的日常乐趣。
孙悟空心中那股因兵器被窃而生的怒气,不知不觉竟消散了大半,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其新奇和好玩的兴致。
其实他的金箍棒对他而言,想找回来易如反掌,只要不被金刚琢那类专门克制法宝的顶级法宝困住,他心念一动便能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