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尔本郊外的草原上,晨雾还未散尽,三十匹澳洲野马正扬蹄嘶鸣。天宇站在高坡上,看着骑手们翻身上马,马靴踏在马镫上的脆响混着马蹄声,在旷野里荡开层层涟漪。“从今天起,自治领骑兵营正式成立。”他挥了挥手里的望远镜,镜片反射着初升的阳光,“目标——三个月内,让这支部队成为敌军补给线的噩梦。”
一、选马:荒野里的“驯化之战”
澳洲的野马是出了名的烈,尤其是内陆草原上的“赤风”种群,鬃毛如焰,跑起来像贴着地面的火流。负责选马的老牧民巴顿曾拍着胸脯保证:“能驯服赤风的骑手,才能算真正的骑兵。”可当第一批野马被赶回营地时,所有人都傻了眼——这些马见了人就扬蹄刨土,骑手刚靠近就被甩得满地滚,有匹黑马甚至挣断了缰绳,把马厩的木栏撞出个大洞。
“硬驯不行。”天宇看着被马甩到草地上的士兵,眉头微皱。巴顿蹲在马群旁,手里攥着一把晒干的苜蓿草,突然吹了声奇特的口哨。正在躁动的野马们竟渐渐安静下来,有几匹还试探着朝他靠近。“这些马认熟味,”巴顿笑着把草递过去,“得让它们先闻惯咱们的气味,知道咱不是来抢地盘的。”
接下来的半个月,士兵们每天带着苜蓿草蹲在马厩旁,给马梳毛、喂水,说话时故意放低声音。骑兵营的李队长从前是马戏团的驯马师,他发现赤风马对金属声特别敏感,就把马镫换成了牛角的,马鞍也拆去了多余的铁件。当士兵老王第无数次被甩下来,却爬起来继续递草时,那匹最烈的红马突然用鼻子蹭了蹭他的胳膊——这是驯服的信号。
选马大会那天,巴顿让三十匹野马站成一排,骑手们蒙上眼睛,凭着马的呼吸声选伙伴。李队长摸到一匹马的脖颈时,指尖被轻轻舔了一下,他笑着扯掉蒙眼布:“就它了,通人性。”那匹白马后来被取名“踏雪”,成了骑兵营的旗舰坐骑。
二、铸械:马枪与马刀的“破茧之路”
“普通步枪太长,马背上不好瞄准;老式马刀太沉,挥久了胳膊酸。”武器师老赵拿着图纸发愁,天宇却指着仓库里堆着的英军淘汰火枪:“改。”他让人把枪管锯短十五厘米,加装折叠枪托,试射时竟能在奔跑中打中三十米外的陶罐。“马枪要的就是快准狠,不用追求射程。”
马刀的改造更费功夫。老赵原本想沿用骑兵传统的直刃刀,天宇却让人找来澳洲特产的“铁桦木”,把刀柄换成实心木柄,刀刃磨成弧形。“砍劈比刺击更实用,”他挥着样品刀劈向木桩,木屑飞溅,“你看,弧形刃能顺着马的冲力带开伤口,杀伤力更大。”
第一批改良马枪试装那天,李队长骑着踏雪冲刺,马枪抵肩射击,三发子弹全中靶心;他反手抽出马刀,借着马速劈断了悬在空中的麻绳,绳上挂着的陶罐落地时才裂开。“成了!”士兵们欢呼起来,老赵抹了把汗,把刻着“自治领骑兵营”的铭牌钉在了枪托上。
三、练阵:在尘土里磨出默契
骑兵训练从“人马同步”开始。士兵们每天牵着马在草原上散步,喊着“左、右、停”的口令,让马熟悉指令。李队长发明了“口哨密码”:短哨代表加速,长哨代表转向,三短一长是集合。有次深夜紧急集合,哨声划破夜空,三十匹马竟比士兵先在操场站成了方阵。
“骑兵不是骑马的步兵。”天宇请来的战术家——曾在普鲁士骑兵部队服役的冯·伯格少校,总爱用马靴踢踢士兵的脚,“马是你的腿,是你的武器延伸!”他教的“交叉冲锋阵”最让人头疼:前排骑手向左斜冲,后排向右穿插,在敌军阵中搅出乱流。第一次演练时,三匹马撞在一起,骑手摔得鼻青脸肿,冯少校却冷着脸说:“再来!撞多了就知道怎么躲了。”
最苦的是夜间奔袭训练。草原的夜晚伸手不见五指,冯少校让人在地上插满火把,骑手们蒙眼骑马,全凭马的反应和耳边的指令。有次李队长的踏雪突然人立而起,他下意识抱紧马颈,才发现前面是个半米深的沟壑——原来马比人更早察觉危险。“记住,”冯少校在篝火旁敲着马刀,“在黑夜里,马的眼睛比你的望远镜管用。”
四、初战:补给线上的“闪电之击”
英军的补给线藏在黑森林边缘,有两个连看守。天宇看着地图,指尖在“鹰嘴崖”的位置画了个圈:“骑兵营从侧翼绕到崖后,凌晨三点发动突袭,目标——烧掉粮草车,不用恋战。”
那天凌晨,草原上刮着西风,马蹄裹着麻布,几乎听不到声响。李队长举着马枪,第一个冲出树林,踏雪的马蹄踏在冻土上,发出闷沉的响声。看守的英军刚打了个哈欠,就被马刀挑飞了步枪。“放火!”李队长喊道,士兵们甩出浸了煤油的火把,粮草车瞬间燃起熊熊大火。
有辆马车想冲出去报信,冯少校吹了声长哨,三匹骑兵马呈品字形包抄过去,马刀劈断了缰绳,车夫吓得抱头蹲在地上。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骑兵营已消失在黎明的雾气里,只留下燃烧的粮草和英军的惊呼。
“报告!”李队长勒住马,递给天宇一块从英军帐篷上割下的布料,“任务完成,无一伤亡。”他的马刀上还沾着草屑,踏雪的鼻尖冒着白气,显然还没跑够。
天宇看着远处黑森林的火光,又望向草原上正在集结的骑兵营——骑手们正给马披上新的马鞍,马枪在晨光里闪着冷光。他突然想起巴顿的话:“赤风马认主,你对它好,它能带着你跑赢风。”此刻,那些曾经烈得不可一世的野马,正温顺地蹭着骑手的肩膀,马鬃上还沾着清晨的露水。
骑兵营的旗帜升起来了,红底黑字绣着“驰风”二字。冯少校看着旗帜,对天宇说:“再过一个月,这支部队能让英军的补给官夜夜失眠。”天宇笑着点头,远处的训练场上,又响起了熟悉的口哨声和马蹄声,像一首正在谱的战歌。
夕阳西下时,骑兵营在草原上演练冲锋,三十匹战马连成一片洪流,马刀扬起的弧线与晚霞重叠,李队长的踏雪跑在最前面,鬃毛被风吹得像团火焰。天宇站在高坡上,突然明白:所谓骑兵,从来不止是马和人,更是野性与纪律的融合,是速度与勇气的碰撞——当马蹄踏碎晨雾的那一刻,自治领的机动利刃,终于出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