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我就不把那只猫从窗口上扔下去了。’
穷尽所学,许临也只能从这一句话开启自己的一生。
......
他出生在八十年代,一个全国瞩目的大城市。
那年头,在大部分人还在卖体力活的时候,他的爹妈就已经是有单位,有工作,有独立住房的优秀干部。
那时他们家专门有一面白墙,用来张贴各种各样的荣誉证书。
白墙上,永远有关于他成绩的奖状、他爸优秀干部的表彰,他妈杰出妇女代表的证书。
在吴春明同他说,自己小时候父母双亡,只有一个爷爷,靠着三亩地维生。
每年得年初时向亲戚赊一头猪仔,得靠把猪仔仔细养到年底卖掉,才能凑够学费,平日生活得靠走上几十里山路,将地里种的番薯和土豆被到集市上卖掉,才能买米买面买盐巴的时候......
他们家就已经用上了燃气灶,不,那时候还叫铸铁灶。
幽蓝火光在干净明亮的分配房的厨房中串起的时候,他抬起头就能瞧见爸妈高昂的下巴。
一切都很好,一切都很好。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应该像他爸一样,读书上学,当一个受人敬仰的知识分子。
等到被分派工作在单位里认识一个年轻,漂亮,纤细,温柔的女同事,随后喜结连理,再生一个和他差不多的儿子。
然而,然而。
世事也总有不通达之处。
他还记得那月约摸是七八岁时的夏天,那年夏天很热,在电风扇还并不普及的年代,他们家有两个大铁风扇吱嘎嘎转个不停。
那年,阿妈有个乡下穷亲戚进城办事,顺道路过来来拜访......
好吧,其实说是顺道拜访,其实进城办的也就是这件事儿。
那时候他妈是xx妇女署的主席,那穷亲戚已经生了一个女儿,还想再要一个儿子,所以和媳妇又折腾了一个。
然而那时,正是抓的严的时候,所以才想到来拜访。
可他们又很穷。
琳琅满目的瓜果野菜摆了满地,也瞧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
他只扫了一眼就准备回自己的房间吹电风扇写作业,然而他妈倒是热情,招呼着亲戚去客厅坐,又让那穷亲戚和他差不多大的女儿来他房间看书。
那女孩子背着个自己做的军绿书包,神色很拘谨,只敢攥着衣角低着头,更别说是和他分风扇和找个地方坐下。
那年的夏天真的很热。
对,或许是因为,那年夏天当真很热。
所以他既没有叫对方,也没有将电风扇往那头偏移一丝半点,只管埋头写着作业。
他写了很久,或许很久,才想起来往后看一眼。
然后他就发现了那个一直只能让人看到头顶的小女孩,不知何时居然窝在了他房间的角落里,还打开了带来的书包。
书包里没有什么书,只有一个巴掌大小的黑色小猫。
那猫或许还没满月,连走路都不会,只能慢吞吞的在小女孩的掌心挪动。
小女孩或许是为了不让小猫发出声音,一直不停用手指点着小猫的嘴角,让它嘬自己的手指。
小猫很笨,似乎将小女孩当成了猫妈妈,所以嘬着嘬着,居然也就睡着了。
他一睡,小女孩的脸上就挂起了大大的笑容。
那笑容就跟课本封皮上那朵向阳的向日葵一样,温暖,有爱。
不过.......
他先前也说了,这个夏天实在是太热了。
因为很热,所以,不需要向日葵。
尤其是像这种乡下来,带的一大堆土特产,低三下四走进他们家门的向日葵,只会弄脏他的家,弄在那一面满是奖状的白墙。
他对此感到厌烦。
所以哪怕是看到了小女孩那扎的一丝不苟的精细麻花辫,也看到了对方虽然有些旧,但洗的十分干净的衣服。
但他心头还是莫名窜出了一股火气。
他放下笔,站起身,走到那个小女孩面前,那个小女孩似乎以为他也要和小猫玩,立马热情捧上了那只正在打呼噜的小猫......
他说过,他说过的。
那个夏天着实是太热了。
那其实不听咕噜哼唧的小猫身上又有一层细密绒毛,看着着实是让人生厌。
所以,他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想的。
他捏住了那只小猫的后脖颈,走到了窗前,一把就将那只小猫给扔了出去。
他后来每每回忆起那天的场景,左思右想,还是觉得自己一开始想的很简单——
他家可全部都是干部,实打实的好家庭。
有钱,有身份,有荣誉。
像今天这样大包小包提着一大堆东西来登门的亲戚,他这些年跟着爸妈也不知是见了多少。
多到连数都数不清。
他压根没有将那个女孩子放在心上,将那只小猫扔出窗外的那时候想的也不过只是——
‘什么脏东西都别进他的家门,他都不给她吹电风扇了,凭什么她还能玩的那么开心?’
‘将那只猫扔掉,给她也长个教训。’
然而,然而。
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只是一个小动作而已。
分明只是一个小动作而已。
可那个小动作却成为了他们一家往后的悲剧根源。
因为随着那只小猫尸骨一起落地成泥的,还有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女孩。
那天,那只猫在被他丢出窗外之后,扒住了窗外的电线。
而那个小女孩为了救猫,竟下意识爬上了窗台,想要救下那只小猫。
猫没被救下,小女孩也死了。
那响动,惊动了很多很多人。
楼下的,楼上的,甚至还有在客厅里说话的人。
人群在尖叫,议论,对着他房间那扇洞开的窗户指指点点。
那个穷亲戚听到声音赶来,扑在窗台上往下看了一眼,便腿软的再也站不起来。
那男人分明三十多岁,正当年,该是顶天立地的年纪,可却哭的上气不接下气,好半晌都说不出一个字来。
等好不容易能说话了,被人从地上扶起来,第一句话居然是:
“老娘,我早说不生不生,这回完了——大妮儿没了,大妮儿没了!”
只是那一瞬,只是那一瞬。
年幼的他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儿,这俩自打进门起就低三下四的父女,似乎确实和从前那些人不太一样。
那些人第一个多半也是女孩,甚至很有可能已经偷偷生了好几个女孩。
故而对前头的女儿也不是很好。
然而,从没有规定说想要第二个孩子,就一定会抛弃第一个孩子。
哪怕是极少,但也总有罕见的例外。
这两个人,刚好是例外。
那小女孩死了,他爹彻底疯了。
虽然没有丝毫的证据,可凭着一股野兽一般的直觉,那男人还是咬准了同处一个房间的他,就是害死他女儿的凶手。
那男人开始拉横幅,背着他女儿的尸骨到处上访......
那男人逢人就说,‘许家那个叫许临的娃娃你知道吧?他害死了我闺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