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完这些,徐远回到火堆边。
把剩下的兔子用一根削尖的木棍从嘴里穿进去,从屁股穿出来,架在火堆上面烤。
火苗舔着兔肉,滋滋地响。
油脂从肉里渗出来,滴在火上,溅起一串小火星。
空气里渐渐弥漫开一股烤肉的味道,香得人直流口水。
只可惜没有孜然,没有麻辣……
徐远坐在火堆旁边,慢慢转着木棍,让兔子受热均匀。
火光映在他脸上,忽明忽暗的。
他看着手里慢慢变成金黄色的兔肉,忽然想起家里的炕。
想起婉清熬的白米粥。
想起秀儿笨手笨脚择菜的样子。
想起白冰低头缝棉袄时微微蹙着的眉。
“才出来一天,就开始想家了……”
他摇了摇头,笑了一下。
兔肉烤好了。
外皮焦黄酥脆,撕开来,里面的肉白嫩嫩的,冒着热气,汁水顺着手指头往下淌。
他吹了吹,咬了一口,烫,但香。
他坐在火堆旁,慢慢地吃。
一只兔子去了后腿,剩下的肉也就一斤多,对他来说刚刚好。
吃完了,他把骨头扔进火里,又添了几根树枝,让火继续烧着。
火光照着四周,把枯树干、藤帘、落叶堆都照得清清楚楚。
远处的林子黑得像一堵墙,什么也看不见,只有风吹过树梢的声音。
呜呜的,像是在很远的地方唱歌。
徐远把柴刀放在手边,信号弹揣进怀里最贴身的口袋,靠着枯树干,把棉袄裹紧了些。
火堆“噼噼啪啪”地响着,火星子往天上飞,飞到半空就灭了。
他看着那些火星子,忽然想起前世在野外生存的那些日子。
那时候他也是这样,一个人,一堆火。
就是手里的工具好点,有匕首,有斧子,有一些应急物品。
天黑了就坐下来,天亮了就继续走。
日子简单,但也踏实。
现在不一样了。
现在他有家,有等他回去的人。
“第一天。”他自言自语,声音低低的,被火堆的噼啪声盖住了大半。
“马马虎虎就这样吧。”
他往火里添了一根树枝,看着火苗舔上去,把湿树枝烤得冒出一股白烟。
“还有六天。”
他把棉袄领子往上拉了拉,靠着树干,闭上眼睛……
第二天早上,徐远是被鸟叫醒的。
林子里的鸟起得早,天还没大亮就开始叽叽喳喳地叫,一声接一声,此起彼伏。
他睁开眼,透过藤帘的缝隙往外看,天已经灰蒙蒙地亮了。
火堆烧了一夜,只剩下一堆白灰,偶尔有一缕青烟冒出来,在晨风里散开。
“微微有点冷啊。”徐远叹息一声。
十月的山里,早晚温差大,夜里至少有七八度。
他裹着棉袄睡了一宿,后背还是凉飕飕的,膝盖也僵。
他活动了一下手脚,从坑里爬出来。
露水重,落叶上全是水珠子,走两步裤腿就湿了半截。
水还是那么凉,捧起来泼在脸上,激得人打了个哆嗦,但也彻底清醒了。
他又捧了几捧喝下去,凉丝丝的,从喉咙一直凉到胃里。
他站起来,甩了甩手上的水,往陷阱那边走。
一晚上过去,不知道有没有东西上钩。
拨开荆棘的时候,他特意放轻了脚步。
猎人接近陷阱,不能毛手毛脚的,万一里头有活物,动静大了就惊跑了。
他探过头,往坑里看了一眼。
空的。
坑底那个兔子腿还在,但已经被什么东西动过了。
兔子腿上的肉少了大半,骨头露出来,白森森的,上面有咬痕。
坑壁上有几道新鲜的抓痕,泥土翻开着,边缘还没干。
坑口旁边的落叶也乱了几片,有被扒过的痕迹。
“果然有东西来了!”徐远笑了笑。
他清场,野鸡野兔不会在靠近这里。
这兔子腿上的血腥味太重,这些小东西机灵得很,闻着味就绕道走了。
但其他动物,可就不一样了!
徐远低下头,仔细看坑周围的泥地。
落叶上,坑边的湿泥里,有一串脚印。
四个脚趾,爪尖的痕迹很深,深深地嵌进泥里。
步幅不小,两个脚印之间隔了将近一尺,走路的时候步子迈得很开。
这可不是小型动物的脚印。
他伸出手指,沿着脚印的边缘比了比。
前掌宽,后掌窄,整体呈椭圆形,爪尖的痕迹比脚掌还长。
这东西爪子锋利,收不住,走路的时候爪子会扎进泥里。
“狼的可能性最大啊!”
“从脚印的大小和深度来看,个头不小,至少四五十斤,说不定更大!”
他站起来,顺着脚印往前追了几步。
脚印从陷阱这边开始,往林子里去了,走了十几步,拐了个弯,又绕回来了。
看来这东西在陷阱旁边转了一圈,把兔子腿叼出来吃了,然后走了。
脚印是新鲜的,边缘清晰,没有落叶盖上去,估计就是后半夜到今早这段时间来的。
徐远蹲回去,看着坑底那半截兔子腿,笑了。
他留兔子腿的目的,本来就不是为了抓兔子。
野鸡野兔这些东西,随便挖个坑就能对付。
但费那个劲干什么?
一只兔子才多大点肉?
两斤,三斤?
够吃一顿,不够吃一天。
而且兔子这东西,今天抓着了,明天不一定能抓着。
天天守着陷阱等兔子,那是碰运气,不是生存。
他想要的是大的。
兔子腿的血腥味,在林子里的能飘出好几里地去。
小动物闻着味不敢来,但狼不一样。
狼是食肉动物,闻着血腥味就跟闻着饭香似的,非得过来看看不可。
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靠打小型动物,过这七天。
第一天摸清地形,找到水源,搭好窝棚,这是保底。
第二天,就得开始干正事了。
“一头狼少说四五十斤。”
“而且狼这东西是群居的,有脚印就说明这附近有狼群的活动痕迹。”
“运气好碰上一小群,两三百斤肉到手。”
“别说七天,半个月都够了。”
顺着脚印找,就能找到它们的老巢。
当然,狼不是兔子。
这东西聪明,记仇,成群结队,不好对付。
但他手里有柴刀,有火,有这一身本事,怕什么?
他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泥,把柴刀从腰间抽出来握在手里。
他顺着脚印的方向,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脚印在一棵大树底下消失了。
这棵大树是棵老橡树,树干粗得两个人合抱不过来,树皮上有一道一道的抓痕。
新鲜的,木头茬子还发白。
爪痕离地不高,大概到他胸口的位置,像是有什么东西站在这儿磨过爪子。
树根底下,有一小撮毛。
灰褐色的,粗硬,比猪鬃软一点,但比兔毛硬得多。
徐远捏起那撮毛,在手指间搓了搓,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
狼毛。
他嘴角的弧度又大了一点。
“这地方,离狼窝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