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走到这一步。那天晚上我蹲在出租屋的马桶上,盯着天花板上那块不断扩大的水渍,脑子里突然蹦出一个念头——要是这块天花板塌下来,把我砸死在这儿,是不是也算一种解脱?但这个念头只存在了三秒钟就被我否定了,因为我发现自己在想的是,如果真被砸死了,下个月的房租还没交,房东肯定会把我的东西全扔出去,那里面还有我花两百块钱买的电饭煲呢,才用了三次。你看,人在最绝望的时候,脑子反而会去计算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好像只要把这些小事算明白了,人生就能跟着明白似的。
我叫什么名字不重要,反正你也不会记住。三个月前我还是个有工作的人,在一家做智能家居的小公司当销售主管,听起来挺唬人的对吧?其实就是带着七八个人天天打电话,跟那些装了智能门锁的中年人说“先生您好,我们这款新出的智能猫眼可以实时监控门外情况,还能自动识别快递员和外卖小哥”。后来公司倒了,老板跑路之前还欠我两个月工资,我去劳动局投诉,人家说你先回去等通知吧,这一等就是三个月。我开始还每天刷招聘软件,后来连刷都不想刷了,因为每次看到那些“年龄35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同岗位经验”的要求,我就觉得自己像超市货架上快过期的罐头,被人拿起来看一眼又放回去了。
钱这个东西真的很奇怪,你有它的时候觉得它就是纸,没有它的时候你会发现它比命还重要。我的存款在一个月前就见了底,房租欠了两个月,房东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姐,每周三准时来敲门,也不骂你,就站在门口用一种特别平静的语气说:“小张啊,这个月的房租你看……”那种平静比骂你还难受,因为你连跟她吵架的资格都没有。我把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了,先是那个只用过三次的电饭煲,然后是去年生日给自己买的蓝牙音箱,最后连大学时候用的那台破笔记本电脑都挂上了闲鱼。卖电脑那天我翻出了里面的照片,有毕业聚餐时喝得满脸通红的自己,有第一次去公司报到时穿的那件皱巴巴的西装,还有前女友的脸。我看着那些照片愣了好一会儿,然后点击了全部删除,不是因为矫情,是因为我想着买家收到电脑的时候,总不希望里面存着别人的隐私吧。你看,到了这种地步,我还在替别人着想,这大概就是我这种人永远发不了财的原因。
饿肚子这件事,没经历过的人永远不会懂。它不是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捂着肚子喊“好饿啊”,而是一种从胃里慢慢往上爬的酸涩感,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你的食道里来回摩挲。最开始你会觉得头晕,然后是心慌,接着整个人变得特别烦躁,看什么都不顺眼,连楼下那只整天叫唤的流浪猫都想踹一脚。但到了第三天,这些感觉反而消失了,你会进入一种奇异的平静状态,脑子变得特别清醒,清醒到你能听见自己血管里血液流动的声音。我就是在这种状态下做出了那个决定——去偷。
我知道偷东西不对,从小到大我都是那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连闯红灯都会心虚半天。但当你的胃空了整整两天,当你翻遍了所有口袋只找到三个一块钱的硬币,当你看着便利店玻璃窗后面那个热气腾腾的关东煮锅子的时候,道德感这种东西就会变得特别模糊。我选的目标是小区门口那家24小时便利店,凌晨三点去,因为这个时间值班的通常只有一个店员,而且都在打瞌睡。我在网上查了很多资料,怎么避开摄像头,怎么走死角,甚至研究了便利店货架的布局,找出哪个位置是监控拍不到的。那几天我活得像个特工,白天睡觉晚上踩点,在本子上画满了便利店的平面图。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可笑,我要是把这份劲头用在工作上,估计早就当上区域经理了。
行动那天晚上下着小雨,我穿着一件深色的连帽衫,兜里揣着一把水果刀。带刀不是为了伤人,是我在网上看的攻略说的,万一被发现就拿刀吓唬一下,大部分人看到刀就不敢追了。我从出租屋出来的时候腿一直在抖,心跳快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但我还是一步一步走到了便利店门口。透过玻璃门我看见里面只有一个店员,是个戴着眼镜的年轻小伙子,正趴在收银台上玩手机。我深吸了一口气,推开了门,门上的风铃响了一声,那个店员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继续玩手机。我假装在货架前面挑东西,手却在发抖,拿了几个面包和一盒牛奶塞进外套口袋里,然后又拿了一包烟,想着就算被抓也要体面一点,至少让人家觉得我是来买烟的。
就在我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那个店员突然开口了。他说,哥,你是不是饿了?我整个人僵在那里,脑子里一片空白,心想完了完了被发现了。但他接着说,没事,你要是饿了就拿点吃的,别拿烟,抽烟对身体不好。我转过头看他,他还是低着头玩手机,语气平淡得像在跟我说今天天气不错。我愣在原地大概有十秒钟,然后默默地把口袋里的面包和牛奶放了回去,把那包烟放在收银台上,说了句对不起。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笑了,说没事,谁还没个难处的时候,你走吧,下次饿了直接跟我说就行,别偷偷摸摸的,怪吓人的。
我从便利店出来的时候,脸上的雨水和眼泪混在一起分不清楚。我在雨里站了很久,直到全身湿透,然后蹲在路边哭了出来。我已经很久没哭了,上一次哭还是五年前我爸去世的时候。那种感觉很奇怪,不是委屈也不是难过,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羞愧,像是被人扒光了衣服扔在大街上,但那个人却温柔地给你披上了一件外套。我在路边蹲了大概半个小时,然后站起来擦干眼泪,回了出租屋。第二天我去找了份送外卖的工作,不需要学历,不需要经验,只要你有一辆电动车和一张健康证。我花了最后一百块钱办了健康证,租了一辆电动车,开始了每天穿梭在城市大街小巷的生活。
送外卖的日子很苦,风吹日晒雨淋,有时候一单只能赚三块钱,还要被顾客催被平台扣钱。但我从来不抱怨,因为我知道,比起偷东西,这份苦吃得心安理得。有一次我送餐到一个高档小区,开门的是一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男人,穿着睡衣,头发乱糟糟的,客厅里堆满了外卖盒子。他把餐接过去的时候我突然注意到他的眼睛,那种空洞的眼神我太熟悉了,跟我当初蹲在马桶上看天花板时的眼神一模一样。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转身走了。因为我明白,有些路只能自己走出来,别人说什么都没用。
现在我已经送了大半年的外卖,虽然还是没什么钱,但至少能吃饱饭,能把房租交上。偶尔路过那家便利店的时候,我会进去买瓶水,那个戴眼镜的小伙子还在那里上班,看到我会点点头笑一笑。我们从来没有聊过那天晚上的事,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但我知道有些事情已经变了,就像那块天花板上的水渍,它不会消失,但你学会了不去盯着它看。
一个人为了活下去能做出什么事?这个问题我现在也没法给出标准答案。我只知道,人在绝境中爆发出来的求生欲,远比我们自己想象的要强大得多。它可以让你放下所有的尊严和底线,也可以让你在最黑暗的时刻遇见一丝光亮。而我选择了后者,不是因为我有多了不起,只是因为在那个雨夜,有人给了我一盏灯。